想问一下各位意见
就是关于我家的车位
之前因为没有在使用,所以是承租给其他楼层邻居
前不久因为私人需求,自己也买了新车(最近准备交车)
打算要把车位收回自己停
不过从 7 月要收回,至今一直还没有收回来...
主要是因为我们车位当初是透过管理员仲介
所以也没签约什么的
只有承租人按时透过管理员给我们租金
4月的时候承租人缴了 6 个月的租金(支票)
所以理论上应该是租到 10 月底
8 月初我有先跟承租人说我们准备要收回车位
希望他们可以先开始另寻车位
也表明了我即将需要车位
希望他们可以尽量帮忙协助
当然原则上还是照原本的租期
只是希望他们可以尽量先找另外的车位
毕竟剩下这一两个月,我要另外去外面租车位很难租(通常外面都不给短租...)
9月初的时候再去问
他们说车位是有找到 但是要等通知(?)...所以还没
然后其实一直到现在都没什么消息
每次过去问也是得到一样的答复......
就个人来说,我实在很想要提早把车位收回
但是碍于对方租金已经先给付
又觉得是自己理亏不好意思
毕竟是邻居觉得大家互相
但是其实随着时间,我好像感觉不到对方有互相的诚意orz
不知道各位的意见呢orz??
如果我采取退还剩余租金+收回车位,这样到底是合不合理呢?有劳各位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