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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耗新法草案出炉,引导台湾汽车产业往节能迈进
台湾汽车油耗标准将进行重大改变。经济部能源局预计在民国105年1月1日起实施新制,
除在车型耗能证明全面采用欧规油耗测试方式,让国内所有产品的油耗检测系统一致,便
于管理及让消费者比较外,更在排气量的油耗系统之外,导入欧盟所采用的总量管制系统
,订定厂牌的容许值标准,希望透过新系统的导入,压低销售车辆的平均油耗量,进一步
达成环保节能的目标。
欧规美规双轨走入历史,油耗测试统一采用欧盟程序
由于国内汽车产业的发展,不论进口或在地生产,多与国外汽车先进国家关系密切。故现
有的油耗测试相关规定,采用了欧规与美规并行的检测方式。
欧规与美规油耗测试指令,程序上有显著的不同。因此,同一款车辆,在不同测试程序下
,将产生不同的测试结果。一般来说,依美规FTP-75指令所得的油耗测试结果,每公升所
行驶公里数较高,而依欧盟1999/100/EC指令所得之油耗测试结果,每公升行驶里程数值
较低。
举例来说,有某一款A车,若依美规程序进行油耗测试,得到了15.0 km/l的油耗值,但依
欧规程序测试,却可能只得到13.0 km/l油耗值。对一般消费者来说,容易产生依美规测
试的车款较省油的错误印象。此外,当消费者有意比较市面上某二款车辆的油耗表现时,
若此二款车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油耗测试,消费者便无法直接比较,在选购时,时常
产生困扰。
在此考量下,新法草案规定自民国105年1月1日起,国内制造商及各大品牌总代理大多数
所采用的“车型”耗能测试,将仅能采用欧盟1999/100/EC指令及其后续修正来执行。至
此,国内的油耗测试将统一采用欧盟程序,欧规美轨双轨制从此走入历史。
而能源局也考虑到,国内普遍存在着个人或贸易商进口美国地区已使用过车辆 (美国二手
车) 的状况,由于进口数量极少 (通常为个位数),须“逐车”配合环保署污染测试并办
理“车辆”耗能证明,故在民国105年1月1日之后,仍维持美规与欧规双轨并行的测试方
式。
法规朝向欧盟调合,增加车辆耗能总量管制
除车型耗能测试统一采取欧盟检验方式之外,新法最重要的改变,莫过于总量管制系统的
导入。能源局表示,原有的油耗检测系统原是为降低国内油耗而设定,然而在实施之下,
节能效果不彰,因此进一步按照国际潮流,导入总量管理系统,透过向汽车公司新制度的
管理,期能进一步减少燃油的使用,达成节能减碳的目标。
新的总量管制系统,是以车重为分级参考,对应不同的车重,每辆销售的车辆有不同的平
均耗能标准。厂牌下每一辆销售的车辆,均有其个别的平均耗能标准。将销售量与平均耗
能标准依公式进行计算,可以得到“平均燃料消耗量容许耗用值”(以下简称容许值)。汽
车公司有责任管理旗下车辆的销售状况,让其平均燃料消耗量高于平均燃料消耗量容许耗
用值,若无法达成,将可依能源法第15条进行管理,最多将可能无法继续销售。
新制度导入,促使车厂增加低油耗车款销量
举例来说,若某甲汽车制造商在国内贩售A、B两种车型,A车型为一辆实际排气量
1,798c.c.、车重1,280公斤、平均油耗测试值为16.9km/L的低油耗车款;B车型为一辆实
际排气量2,494c.c.、车重1,455公斤、平均油耗测试值为11km/L的中大型车款。
在现有制度中,A、B车型分别符合1,201c.c.至1,800c.c.最低耗能标准的11.3km/L与
2,401c.c.至3,000c.c.最低耗能标准的8.7km/L,两款车型便均可贩售。但在新制度中,
除了排气量的油耗测试之外,还需要按照销售量及车重标准进行加权平均,算出容许值。
若A车型每年销售30,000辆,B车型每年销售3,000辆,按能源局公式计算,其平均油耗值
为16.1km/L,高于平均容许值的15.53km/L,可以正常销售。
若A车型每年销售3,000辆,B车型每年销售30,000辆,按能源局公式计算,其平均油耗值
为11.4km/L,将低于平均容许值的14.2km/L,其将无法继续贩售,需要对产品线进行修改
,以取得继续贩售的权利。
由上方范例可知,新制导入之后,车厂低耗能车款与高耗能车款的销售比例,将有可能影
响其后续销售的权利。此制度亦是希望从源头进行管理,促使汽车公司销售较高比例的低
耗能车款,以达成节能减碳的目标。
类似碳权交易的性质,各车厂可互助互利
新制看似十分严格,但其实也存在着许多弹性设计,例如其规定若车厂在该年度的平均测
试值高于平均容许值,超出的额度可以累积计算至后三年之平均测试值,亦即车厂在接下
来的三年内可以贩售更多比例的高耗能车款,产品线的布局可以更加灵活。而新法中亦规
定,在主管机关的许可下,各车厂间得协议将彼此导入/生产车辆之平均测试值合并计算
,让专事打造节能车款的车厂,能够将自身超出的额度当做筹码,以类似碳权交易的性质
,与生产较多高耗能车款的品牌合作,从而使汽车市场变得更为多元、有趣。
超跑将绝迹于台湾市场?新制从宽适用
至于新制上路后,是否会让高耗能的超级跑车从此绝迹车坛?热血车迷们不必太过担心,
新法亦针对此类型车款订立了特别规定;只要是属于全球年产量1万辆以下、且前一年度
在台销量300辆以下之车厂,可以向主管机关提出该厂牌车辆燃料效率提升改善之计画书
,在主管机关同意、并确实办理车辆燃料效率提升后,该车厂即可从新制中豁免,仅需符
合排气量的油耗标准即可。
减能减碳势在必行,车厂布局再添变因
随着环保意识抬头,节能减碳已是各国政府一致努力的目标;而政府推行的环保政策,常
常是影响各车厂对于车辆研发的重要因素,也是主导车厂造车计画、技术开发的重要推手
,例如欧盟采取的油耗总量管理制度、碳排放总量管理制度,即对欧洲各车厂影响相当深
远,也起到十分良好的节能作用。台湾当然无法例外的追随世界潮流,在新制上路之后,
相信也能承继他国的成功经验,持续在环保领域中进步,未来应当能够在减碳方面有着显
著提升。
除了对环境有帮助之外,从市场面来看,油耗总量管理制度应当也会增添各车厂对于产品
线的布局变因;在新制的框架之下,各车厂的决策者必须用更灵活、活泼的思维应对产品
更新,甚至得透过与其他车厂间的合纵、连横,才能在瞬息万变的汽车市场中巩固自己的
地位、进而取得进一步的领先优势,台湾汽车市场也会变得更加复杂、有趣,某角度来说
,对消费者也未尝不是一个好消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