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谁有错?过马路低头滑手机遭转弯小黄撞倒

楼主: starcraftiii (星海争霸三)   2014-02-15 14:24:52
这种议题不过就是无限循环而己
到底是命重要还是路权重要
好像是一个二分法,但有那么严重吗?
不可以看情况判断吗?
当然可以
就像女人说老娘就是喜欢半夜上夜店
穿的露奶露大腿,有法律保障我
但法律没保障他受害后的心理创伤
她有得选择吗?有啊
她为了上夜店还是可以有另外很多附加选择
和朋友去 多穿一点 早一点去
或在背后贴个捡尸的麻烦请戴套
那我走大马路一定要看手机才能过吗?
不一定,但不看可以活的比较久一点
但你爱看你是你的人生自由
法律保障你不应该被车撞这也是肯定的
但有时候很难讲,就算机率再低也一样
看看前几天那个老女人开奔驰的连九撞
''可能''对她来说赔的不动不痒
但被撞到的人身创伤表示:
结论就是,不管是路权还是口头劝告
使用者自己爽就好
只是有的乡民很偏激的用二分法,然后在那耍中二
就真的很中二
个人预测这篇会有x3好了
断我文章取液的嘘文的,你找别人比较有可能回呛你
※ 引述《pipaboy (逛逛资讯站)》之铭言:
: ※ 引述《aftermathx (jk)》之铭言:
: : 看到八卦版的回文和推文 其实我超惊讶的
: : 想不到竟然如此多人不晓得行人在穿越道上拥有最大路权
: : 被点出这点后居然还认为这是台湾独有的恶法!
: : 我原本以为这就像跨越双黄线和红线停车一样
: : 大部份人都知道不行但因不易被取缔所以懒得遵守而已
: : 看到认为行人在斑马线上慢慢走是台北人的傲慢这种回文
: : 已经完全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 : 无知到这种程度我认为已经不是民众素质的问题
: : 而是政府考照制度和法规宣导不足的错了
: 行人拥有最大路权
: 这样的逻辑还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
: 能解释一下这样的好处吗?
: 坏处倒是有..
: 人跟车子相撞,不用讲...吃亏的一定是人..
: 我是指受伤的程度..
: "行人最大"的理念建立在每个人心中后
: 会造成怎样的局面?
: 以今天这个例子来说..
: 这女生想说我走斑马线就没事.. 滑手机继续走!!
: 什么都不管 即使小学老师教我们马路如虎口 也不在意..
: 现在我走斑马线老子最大
: 然后一台车子没看到撞了上去
: 车子错了又如何? 行人撞死还好一点
: 要是变成植物人
: 绝对是两个家庭的惨剧
: 车子错了又如何? 全世界都说他错 又如何?
: 悲剧还是发生 就是发生了 说谁错又如何?
: 行人最大 我没意见!
: 但是请加上... "马路如虎口"的观念.. 这样才是健全的制度
: : 闯红灯有闯红灯的罚锾 但行人的路权还是优先于你
: : 我认为这不该叫帝王条款而是行车基本观念
: : 但看影片中那女生走在斑马线的极边缘 有可能未踏在穿越道范围内
: : 若是如此那就是小黄的路权较大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2-15 16:23:00
先给推吧路权是三小? 真钞是三小? blue who say 没听过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2-15 16:24:00
路权只是让你事后厘清肇事责任用的,跟叫警察抓检尸师一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2-15 16:25:00
都不能还原你被撞了,被轮奸了,甚至被肛肛之后的身心痛苦最大路权? 连火车都撞不赢砂石车了.......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02-15 16:26:00
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2-15 16:26:00
会有人在斑马线上指著开80过来的砂石车说.."U out !!"
作者: yyyyssss (透明杯水)   2014-02-15 18:14:00
路权是在事后厘清责任用的,出事就是用路权厘清,没事就就是没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