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和人发生车祸,我在没有交通号志的十字路口被左向来车撞到(他车头撞我左叶子板)
当天下雨又塞车,视线不太好,对方没保险不愿意赔偿,也宣称他没有错
调解委员会上,我主张双方都是直行车、线道相同(皆双线道)我为右方来车,我的路权较大,希望可争取7:3的赔偿
对方主张他的那一道为"路"、我的这一道为"街",他的路权较大
最后调解委员的里长觉得他说得对,要我吞下一笔比5:5还少的赔偿金
这件事不了了之
我纯粹想问路权判断的问题…
一般而言若直型车车祸无法区分主支干不是先判断线道数后判断方向?
里长一句路大于街就拍板让我愣了一下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