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标题~
小弟一个月前在国道一号被后方的车子推撞
(第三台撞到第二台后撞到我)
因为撞击力道很大
所以车子的后方受损很严重
最近车祸的肇责出来
是第三台车要附完全的责任
小弟请修车厂估价修理费用需要47000左右(包含零件跟工资烤漆约各占一半)
可是小弟的车是福特 Liyata车龄已经超过15年
所以对方的保险公司说只愿意赔汽车的残值17000
不然就报废价格算给我
可是小弟在网络上爬文看到理赔金的计算方式在工资(烤漆也算在里面)
部分是没有折旧的问题
我所理解的理赔金额计算方式是
零件*折旧率+工钱
在小弟的例子里(小弟把车子的折旧以10%计算)
这样算出来的价钱是高于保险公司愿意理赔的金额
请问这样我可以主张以上面的算法要求理赔金吗??
还请板上的大大们提供意见>"<!!!
感谢大家帮忙Q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