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gwag (破椅子吐面)》之铭言:
: : 请问各位大大,素不相识的各位法律达人,这个案子,我可以怎样走下去?
: : 谢谢大家,写的又臭又长。
: 因为没有当场马上处理,
: 所以变成你必须举证你当时确实是停在停车格内,且人不在车内
: 如果当天你还没上车前,只要拍几张你的车停在停车格内,且车后受损的相片,
: (相片需附上日期时间,不然会比较麻烦些,讲exif不是每个人都懂)
: 就可以解决后面所有的麻烦。可惜人生是不能吃后悔药的。
“无罪推定”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肇事逃逸是刑事罪,
所以是检方要举证原po“肇事”+“逃逸”
而不是原po自己要举证没有肇事逃逸
原po只要说,如果是我肇事的话
那么多警察,会眼睁睁的看我走吗? 难道是警察集体纵放人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