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kucuh (tku's cuh)》之铭言:
: ※ 引述《kam17789 (悟)》之铭言:
: : 请问这个我要签吗?因为好像没听过有人这样做
: 不得不再宣导一次,请不要无事故出险去换东西。
: 这样做,车主"或许"是拣便宜(换回约相同保费的钱),
: 但同时是肥了车厂(卖你材料)跟业务(佣金)。
: 车主保费增加(保险公司加20%连续三年),
: 同时还可能吃上诈欺罪的官司。
: 刑法第 339 条
: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 以前项方法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 前二项之未遂犯罚之。
: http://goo.gl/hFLn27
: 冠军车手陈建中...涉嫌制造假车祸办理出险理
: 简单讲就是,车主根本没赚到,赚的是车厂、业代、保险公司。
: 不要傻傻的听业代说可以换东西以为拣到便宜了。
: 真的要算精,车体险不要保到乙式,保车碰车就好,
: 省的费用够你换更多东西。
: 也没有触法问题。
: 虽然这是产险业界不可说的公开秘密。
: 但在车版这种公开场合不应该鼓励犯罪吧。
我想问个问题(以下ˋ是自己推测)
在这样的情况下
是车商用车主名义去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理赔所额金额
一部份车商回馈车主
一部分给车商
如果是这样保险公司为何也有赚到?
谢谢
※ 编辑: taipeibus307 来自: 223.143.138.28 (09/12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