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yniori (伟恩咖肥)》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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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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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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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玩逆转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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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会问真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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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作证时在法庭上讲的那些瞎鸡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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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连自己都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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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说他也知道自己在瞎鸡巴乱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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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ampig951753: 测谎虽然不一定准 但不就是你说的那个范畴 10/07 16:11
: 推 SuperSg: 不然怎办,除非瞎掰会被加罪,不然当然是骗看看 10/07 16:12
: → iampig951753: 骗不过自己才正常 10/07 16:12
: → iampig951753: 反正重点是骗过法官 10/07 16:12
: 推 nowingboy: 不能这样说啊 没路了也只能硬掰看看了啊 10/07 16:13
: 推 lifehunter: 所以才要反复诘问一样的问题 编出来的东西容易前言不 10/07 16:13
: → lifehunter: 对后语~ 10/07 16:13
: → iampig951753: 有没有说谎自己通常最知道 10/07 16:17
: 推 acegikmp: 论重大案件法庭直播的必要性,让大众看看被告,原告,法 10/07 16:48
: → acegikmp: 官,检察官的嘴脸给大众评论啊笑死 10/07 16:48
: 推 bob2096tw: 现实也是凹啊,尤其是自由心证的部分 10/07 17:19
: 推 allanbrook: 都有啊 有的人是真的会直接说服自己 10/07 17:20
: 推 bob2096tw: 通常看逃不掉就开始凹对方先动手的自己只是自卫,再不 10/07 17:24
: → bob2096tw: 行就开始凹过失杀人 10/07 17:24
: → unicorn9797: 逆转裁判的检查官至少乱凹还会扣血条 现实中的乱凹 10/07 17:54
: → unicorn9797: 不只不会扣血还他妈加分 看来还是现实比游戏还离奇 10/07 17:54
: 推 CTUST: 没听过谎话讲久了就变成真的吗 10/07 18:12
借这篇问一下
其他国家我不清楚
但是为啥我国司法的被告
为了逃避刑责而说谎硬凹
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或是加重处罚啊?
刑法第168条的伪证罪:
“于执行审判职务之公署审判时或于检察官侦查时,证人、鉴定人、通译于案情有重要关系
之事项,供前或供后具结,而为虚伪陈述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证罪只有规范“证人、鉴定人、通译”这3种人
没有规范被告
我知道被告有“不自证己罪”的权利
但是“不自证己罪”的意思是:
“被告可以不被强迫自我证明有罪”
“被告不会被强迫提供不利于自己的证词”
没有说被告可以为了逃避刑责而说谎硬凹ㄟ
可能会有人觉得
不说谎硬凹要怎么帮自己辩护?
靠北
如果不说谎硬凹就没有办法帮自己辩护
那不就代表你知道你自己犯法有罪
既然都知道自己犯法有罪了
是还想要硬凹什么?
难道都没有人想过应该要把“被告”加进“伪证罪”的规范里面吗?
有没有法学界专家帮本肥开示一下?
某位辅大法律系毕业
认为“恐吓威胁拿刀砍人、杀人不算恐吓”的法学界专家就不用特地出来帮本肥开示ㄌ
谢谢,谢谢ㄛ
作者:
ex990000 (Seymour)
2025-10-08 03:22:00奇怪你又怎么知道别人说谎?你觉得说谎也要有证明啊凭喜好论断吗?
什么叫说谎 是不是喔 不是这样喔 是对事情的看法不同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25-10-08 03:42:00应该先问 那一国的法律有让“被告”归类在伪证罪里面的有才能比较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5-10-08 03:43:00自己认罪或认罪协议的刑罚比较低阿 上法庭就是要拼说服了 阿拼说服法官跟陪审员的过程不管怎样 判刑还是加重了阿他真的暴干有说服力 讲到刑责变轻 你要怎样判伪证给他
作者:
mapulcatt (cosi fun tutte)
2025-10-08 04:04:00可能是因为你辩护时的态度本来就会影响法官裁量罪刑轻重吧
证据是检方要提供去证明的,犯人愿意自己提供直接自首就好
作者:
Shalone (虾龙)
2025-10-08 05:07:00想知道,“上法庭”后 老王会在什么情况下跳出来说自己没恐吓?我以为上法庭后都只有律师在说话就我所知,“伪证罪”主要只是规范“作证”。是以辩护律师说谎也许有其他规范,但实非伪证罪的范畴;同理,嫌犯一般在自己的厅讯也无需作证,应该碰不到这块我几近门外汉,对此十分好奇,还望他人补充指正
不就被告的权利之一,如果会被扯到导向被告就只能说检方证据不足,毕竟被告的立场不是来帮你澄清真相的,当然如果说的谎太超过还是有其他条罪名可以增加,例如诬陷他人之类
不是说谎 是认知不同 但在我国反而是起诉人比较会唬烂呢
你被检举的时候 请问你的辩言算不算鬼扯 还是检举成立就是鬼扯没成立就不是
作者: sd2567 (starseed) 2025-10-08 05:59:00
因为被告说谎合理啊不自证己罪的本质就是限制公权力的行使
没啊 用你例子被告应该是主张小明的伤势跟老王扁他的伤势是两回事来辩护 没啥问题吧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10-08 06:17:00
犯人就不会被当一回事 大家就是默认犯人会说谎的法庭有些人会闪刑罚但有些人会顶罪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5-10-08 06:27:00他的法律责任就是被告啊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10-08 06:29:00
都有自白或认罪的机制了 干嘛多此一举
因为立法的时候不知道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人能无脑到睁眼说瞎话。我是没遇过看到这种明确物证后还会鬼扯的,大多是证据不充分时才在唬烂
问问ChatGPT 你很快找到一个看起来可以吃的答案
人脑不是电脑,万一记错说了与其他证据不符合的话,是否成立伪证。怕被告顾虑多一条罪名,而放弃替自身辩护的权利。
因为目前法律受自然法影响很深法律不是为了证明人有罪 而是为了逼近真相 你可以说谎对方可以质疑。借由互相挑战而靠近真相法律工具必须适用于所有情况 而不止你说的老王
你举的那个例子可以加个毫无悔意去加重刑责,或是老王瞎掰说是老陈打的就是诬陷他人,所以唬烂也不是无限上纲,被告所说不实其目的是为了自己开脱,基本上关系人就是自己,而他人之所以会有伪证的问题是因为不实之证词或证据会损害到他人(被告之类),或是使利益利于被告(误导检方)
而且退一万步说 老王的情况让他说谎会妨碍逼近真相吗?抱歉 应该用司法比较准确这是司法方法论上的基点
作者:
qazw222 (诚实手套)
2025-10-08 07:18:00记错了本来就很正常,你怎么证明他是说谎到最后干脆直接说我认为他有罪所以全部说的话都是说谎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25-10-08 07:19:00你这是钻牛角尖...Orz避重就轻是人性 被告通常也不愿提供不利己方之陈述拿一个几乎人人都会入罪的行为明示处分没有意义
记错的话 刑法有追诉期 像日本杀人好像删除追诉期 请问30年前的杀人案细节 你还记得清楚吗?
干阿讲那么多你不接受就是不接受是要问什么被告本身就被罪责风险了你还要搞个被“认定”说谎加重阿要是老王阿莎力的认罪,十年后突然发现同个地方同个时间有一个跟老王长99%相似的游民老人才是犯人,问老王当初干麻认罪,老王说:警察跟我讲最好认罪不然要再多吃一个伪证请问你要怎么处理?要怎么确保不会有一堆公民被这样迫害?当下法官警察媒体民众也不是故意构陷大家100%信心认定老王是犯人,大家毫无恶意耶怎么办?
作者:
arcZ (arc)
2025-10-08 07:26:00直接去问法学教授比较快吧 为什么被告的辩护不会被判刑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10-08 07:33:00
乐子人不是追求真相也不是减少冤罪 只想落井下石
再说态度恶劣本来就能在原罪量刑判重一点了如果铁铮铮的事实老王犯的,你不用伪证威逼也能定他罪,但多少连铅笔都没偷过的良民会脑波弱被你这条搞
作者:
mapulcatt (cosi fun tutte)
2025-10-08 07:42:00是记错还是认知不同还是故意说谎 本来最后都要由法官来判定 那就直接让法官看你辩护的态度去量刑就好了啊你多搞一条伪证 不只是脱裤子放屁 还有上面说的 会让人不敢为自己辩护 而且也还有比例原则的问题假设有人犯了条不用关的轻罪 但是辩护的时候说谎就要吃很重的伪证罪 这个肯定是会被打回票的
作者:
mk1689 (艾菲斯特)
2025-10-08 07:47:00要给某些人一点弹性啊 不管是法官检察官都是 毕竟很脆弱
作者:
delmonika (Just love Monika)
2025-10-08 07:48:00若只有单一自首与自白不列出犯罪唯一证据吧?就是为了防止顶罪跟替罪羊的产生,但大大你那个例子,邻居有录影录音欸,另外他人目击口述也无法喔,不然会变多数霸凌与造假(妈妈嘴咖啡QQ)
“撒谎所以罪加一等!”你要的好像就这样?可是现在被告不是常常都有那种不悔改加重处罚?还是觉得你问2秒ChatGPT 可能问到你“想要的答案”
应该没有无悔意加重处罚,单纯是法官的权能去量刑然而原po就是不能接受这部分靠法官裁量,希望伪证包含被告,或者是有一个能说服他不能包含的理由但可能会变成立法权与司法权间的争议
你要的其实就是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为了脱罪而说谎的状况下要有罚则对吧? 但伪证罪本来就不是规范被告或罪犯嫌疑人 你要的只有法官在最后量刑时 可以根据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表现加重量刑而已
因为证人已经具结会照实陈述 被告则没有 也难以期待完全不说谎 是否影响刑度则依刑法第57条第10款给予裁量权
作者: kasim15 2025-10-08 08:25:00
因为法官已经有自由心证权去加重处罚被告 而证人原本又不会被处罚 当然要另有法条规范实务上你诚实认罪的本来就会判比较轻 说谎不认罪的会被法官自由心证重判
原po的说法看起来就不相信法官的量刑,只能说不相信就不要走司法。不要浪费彼此时间。请立法院的诸公们修法比较实际
不自证己罪原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延伸 被告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有罪/无罪证人在某些状况下也有不自证己罪的原则
那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说谎要立多重的罪? 假设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 确定判刑 光量刑可能就10年起跳 这种状况下他的罪就很重了 如果说个谎他就能变成过失杀人 就算被戳破谎言也只多一个说谎罪 "他在意吗 他不说谎吗"而且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说谎如果真的被戳破 就像上面推文说的 只会变成对被告方不利的状况 甚至会影响法官的量刑足够了
不是,被告就不是证人,不用具结,那要怎么吃伪证罪?喔喔,没事,你是问说为什么不要立法规范
作者:
mapulcatt (cosi fun tutte)
2025-10-08 09:07:00对了 因为辩护时的虚伪陈述本来就已经是法官量刑的标准之一了 你又要另外加个伪证罪的话 又有一罪两罚的问题
“被告不会被强迫提供不利于自己的证词”以你的例子,罪证确凿的被告坚持否认自己犯罪是说谎,用伪证罪强迫被告不能坚持否认自己犯罪->违反不自证己罪
作者:
mapulcatt (cosi fun tutte)
2025-10-08 09:08:00等于你还要另外立法规定 法官不得因辩护过程去加重本刑整个就很搞...
整套刑事诉讼法的设计逻辑就是把举证责任都丢给国家,被告说谎是你有责任去戳破他,而不是另订一个刑法去强迫被告不能说谎
作者: ucha 2025-10-08 09:15:00
逆转里也一堆证人转被告,被告有说谎的权利
应该说法庭攻防给予缄默权利,但说谎几乎是弊大于利,现实中囚徒困境多数会选择招认换取减刑。
我猜可能是被作品影响,以为说谎成功率很高,然后近乎零成本。有了错误预期
作者:
mapulcatt (cosi fun tutte)
2025-10-08 09:26:00你要先把说谎与否从裁量标准里拆出来 再另外立法惩罚说谎 然后还是由法官来判定被告是否故意说谎
但证据力一般还是物证大于人证,靠鬼扯翻盘的可能性很低,最多影响量刑。
作者:
mapulcatt (cosi fun tutte)
2025-10-08 09:27:00你不觉得绕了很大的圈子吗
根本没有不公平,是你自以为不公平被告身分跟证人身分是两回事欧陆法系跟英美法系在这点不太一样问题是你根本就只是想一案罚两次
作者:
gully (沟鼠)
2025-10-08 09:29:00来西洽问这个不如回栅栏问
主要是怎么证明他说谎? 如果像你说的已经罪证确凿 有录音录影了 那他说谎还有什么意义? 对审判也没影响反而还会因为犯后态度不良 被加重其刑 如果是案情扑朔
迷离 那你根本无法判断他是否说谎 那要怎么抓他伪证?
就整个把法律量刑当成菜市场喊价 所以才会喊得出两倍这种东西
作者:
snocia (雪夏)
2025-10-08 09:43:00无意义,无任何国家处理被告单纯口头说谎
那代表你根本没有基础的法学常识可言 大概需要去读法绪…
作者:
mapulcatt (cosi fun tutte)
2025-10-08 09:56:00因为犯罪人配合侦办审判的程度就已经包含在量刑标准里
被告的态度本就有刑57这点在衡量假设最后证实有罪&说谎 你既要用犯后态度去量刑较重,又要搞什么说谎加重 本质上就是一罪两罚
作者:
mapulcatt (cosi fun tutte)
2025-10-08 09:57:00所以才会说一罪两罚
欧陆被告就算具结/宣誓 也多得是没实际意义的形式,那个属于被告自我辩护权利的一部分
法律条文不是菜市场喊价码加重这件事的”倍数” 你可以自己去找看看 所谓各种加重情况,如刑47等 “最多”加多少再来看看你对于自我辩护的说谎,所谓的加重到两倍是多夸张的一件事
简单说就是法律上认同被告说谎是为了自保,属于辩护权的一部份你要问法学界见解这就是法学界见解了==你不同意的话看是要找立委修法,找政府释宪,或继续在这当杠精都可以
这个部分跟心证无关 是你对法律加重这件事跟缘由没有概念,才会出现这种漫天喊价的倍数跟刑度还有 我不是律师喔
作者:
mapulcatt (cosi fun tutte)
2025-10-08 10:28:00说你一罪两罚是说你惩罚说谎两次假设本刑5~10年 被告说谎 法官将刑期从7年提高到9年然后还要吃一次说谎加重 那就因为说谎被惩罚两次你要避免 那就是法官不能因为被告说谎去提高本刑刑期但是5~10年本来设计就已经包含惩罚被告不配合了
把法定刑加以限缩但却去扩张处断刑的范围这点也很违背常理就是了这种做法反而法官在判决刑期时的心证范围影响更大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25-10-08 10:36:00我也觉得你怪怪的…………
作者:
mapulcatt (cosi fun tutte)
2025-10-08 10:45:00那你觉得说谎另外拆出来 同一个法官会判加重两年吗
接续推文map的假设,假设正常是5~10在没有其他减刑事由的情况下就是5~10但要搞拆出自我辩护加重的话 那本刑大概会先变成5~7 然后再去加重至二分之一凭空塞进处断刑范围 然后…没啥意义还很怪
甚至更甚者还会有可能会变成本刑4~7之类 连本刑最低刑度下修的情况 这样再去加处断刑 然后反而大多的被判更轻 跟他想要的结果完全背离的情况假设被告一律说谎辩护正常:5~10年拆分之后 法定5~7 ,处断刑范围5年1个月~10.5年更甚者可能出现 法定4~7,处断刑范围4年1个月~10.5年这种 哪怕加重后最低刑度依旧是下降的情况把自我辩护的部分拆分掉 几乎没有好处只有坏处可言(对被告算好处就是了)这种完全拆分的搞法还得把大多数的量刑法条本刑都做下修修正
工程浩大又没效益 还可能会带有反效果你把本来内含的基准拆分出去独立,那本刑当然得下修
所以才说不是菜市场喊价你所谓的不想要心证 把自我辩护入罪 那部分拆分出来就是这样啊…毕竟不能罚两次
这么不相信法官的量刑,也是种相信吧。不修改本刑,让我感觉你只是觉得原本的定的不够重,没有包含到鬼扯影响办案。
你的诉求不是加重本刑 而是把自我辩护这部分拔出来另立 程序上就会像是推文map说的那样,结果则是我举例的那些你得先认清楚一个乖乖认罪的他就已经不会被判到10年了这本就包含在量刑考量
哪有没有可能一般是从轻的开始判,乖乖认错本来就不可能得到10年的结果
你把这部分拆分出来本刑必然下修 才不会对于自我辩护说谎这件事罚两次当前的“上限”就已经是态度不佳各种负面综合考量进去的上限如果再加进共同被告准用证人的概念我看你会更昏头就是了
而且你明文立法会有侵犯辩护权的疑虑,但放在本刑里用犯后态度来罚就没问题了
作者:
NorAku (反或_诺拉阿古)
2025-10-08 12:32:00我觉得立法下去很难确定那个刑责范围,就问两年以下的轻罪说谎跟十年的重罪说谎,你觉得被告说谎要给几年?给6个月对轻罪太重、对重罪太轻,那代表这个量刑范围很大而且原PO似乎想把态度跟说谎分成两件事去罚,意思是如果是一脸和善讲干话,只罚说谎不罚态度的意思吗?还有与其探讨被告说谎,不如抓被告是否有拿伪证出来比较有意义吧
作者: AirForce00 (丹阳P) 2025-10-08 13:01:00
无期待可能
作者: PetrVanis (瓦尼) 2025-10-08 13:10:00
已经完全没有acg 讨论了 怎么不滚去法绿版自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