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omp2468 (ilikemiku)
2025-08-25 15:58:55※ 引述《kkes0001 (unnamed3038)》之铭言:
: ※ 引述 《XioSio》 之铭言:
: : 昨天刚破完再见断刀的真结局,后劲好强啊,最后丢出“见死不救算杀人吗?” 这题。
: :
: : 今天偶然在路边遇见一个身受重伤的人,出手帮忙的话,也许他能保住一命,但选择
: : 装作没看见,结果人就死了,这样到底算不算杀人?
: 短答:在台湾,一般路人“见死不救”通常不会犯罪;但有几种重要例外,可能会构成刑事
: 责任。
: 会有刑责的情况(重点)
: 1. 你对当事人负有法定/契约义务(所谓“保证人地位”):例如父母对
: 子女、配偶与家
: 属间、同居家属、保母/救生员等。对“无自救力之人”不给必要协助,可能犯刑法第294
: 条违背义务遗弃罪;若因此致死或重伤,还有加重处罚。
: 2. 危险由你造成(先制造危险或发生事故):法律上你有防止结果发生的
: 义务(刑法第15
: 条)。例如交通事故后不救助或逃逸,可能犯肇事逃逸罪(刑法185条之4)。
: 3. 积极遗弃:把“无自救力的人”移置或置之于危境(即使与其无义务关
: 系),可能犯刑
: 系),可能犯刑
: 法第293条无义务遗弃罪。
: 放心施救的保障
: 善意施以CPR/AED等急救,法律有免责:《紧急医疗救护法》第14-2条明定一般民众为解除
: 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险”而施救,适用民法与刑法“紧急避难”免责。实务也鼓励至少打11
: 9、就地协助,在不危及自己安全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 小结
: 所以,纯粹袖手旁观不一定犯法;但有义务不救、你造成危险却不救、或积极把人丢在危境
: ,就可能触法。若遇到紧急状况,先确保自己安全、立即拨打119,是最低限度且最安全的
: 做法。
: 注:各国规定不同(例如德国对一般路人规定有“见危不救罪”),上述解释以台湾法为准
: 。
: 还是有些情况犯法啦
补充一下
台湾还有些情况也会有
像一群人去登高山
其中一个人出事其他人也不能把他抛下继续行程而是尽力联络警察医护或者带下山之类的
放生对方也有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