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扭曲的正义》

楼主: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23-12-22 17:19:41
《扭曲的正义》—一份对司法体制的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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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正义,是否仍是正义?“正义是什么?”的提问,不只是法哲学的大问题,也是政
治哲学的大问题,虽说今日已非争论不休,但至少到人类的终结时也不会有定论。
然而,这并不是我们放弃思考的理由。这就像难道人都会死,就不用好好活吗?一般。
搁置正义的定义艰难,至少可以取得共识的是正义是一种“普世价值”,那么就会具有客
观性,客观性所具有的显然特征是绝对的,也就是说无条件的,那么在这个概念之前加上
任何形容词,例如迟来的、偏颇的、不足的,甚至是,扭曲的,那都不会是正义。
作者是台湾的前检察官,在全书中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探讨了检察体系、警政体系以及媒体
体系。这三者可说是“相辅相成”,除了检察官作为侦查主体而司法警察作为侦察辅助机
关的关系之外,也包括司法作为国家三权之一与第四权的媒体之间的相对关系。在检察体
系内我们可见有官僚的迂腐,求官者对于权力的追求过程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甚
至是昭然的违法乱纪;或者作为侦察辅助机关的警察却为求绩效,妄视规范于无物;媒体
中我们则可见到为求点阅率的煽风点火,甚至有明显违法之嫌的对于应秘密的侦查程序予
以报导。
这些对于司法界来说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对于人民来说则是历来如此。然而:事情是
这样,所以事情就应该是这样吗?
若真的是这样想的话,这将会是犯下典型的自然主义谬误(Naturalistic Fallacy),举
例而言,如果我们说每天喝一杯牛奶,因此,我们就应该每天喝一杯牛奶,这将会是错误
的。这必须先回归到应然(ought)与实然(is)间的分野来谈,在实际的描述性命题中
,是没办法推导出任何评价性的命题。每天都喝牛奶并不代表每天都喝牛奶是值得追求之
事。同样的,实务常见的陋习也不代表我们该继续实践、放任事态如此下去。
这正是法律的价值所在。法律是规范性的,是指出应然的方向,是告诉我们该怎么做,而
若现实上与规范有所偏离,我们则应该将现实予以修正,否则法律的存在是无意义的。就
像若我们将汽车停在不应停车的红线区域而被取缔时,我们不该说大家都这样做,所以我
也可以这样做(也就是不违背法律的意思),这不仅是犯下前述自然主义谬误,也同时忽
略不法之平等是不能被主张的。
但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并不是这样,不仅违法者会告诉你别人也这样做所以这么做是可以的
,甚至对于被取缔、检举一事会认为取缔检举者是错误的一方,进而自身可以言之凿凿地
予以反击。着实而言,我们所生活的社会并没有对于法律的共识,更不用说对于法律的尊
敬,反而,所谓的法律(Law)变成只是一种说法(opinion),从客观的位置被硬扯下到
主观的言人人殊。
这同样发生在作者所经历过的检察官生涯中,在理应具有司法官属性的检察官职位上要面
临体系中的压力,到警察为了绩效罔顾职权界线,与媒体在不明方式下经常能取得侦查不
公开的内容。如此种种皆是偏离常轨,但当有人直言不讳时,这人却成为打破一池春水的
坏份子。我们以为司法是公正不疴的,然而身处于斯见于斯,才发现要“依法”有多么困
难,因为在真正的规范中,甚至有把法更高位阶的,那叫做“关系”。
在书中我们能见到作者对于诸多案例的列举,以说明其所见所闻,这甚至包括个别事件的
新闻报导,以及该新闻报导的后续。就这点我认为是十分重要的,毕竟在三分钟热度的专
注力中,许多新闻事件在风头过后根本没人在乎结果如何,例如其中有些案例的警员最终
因为违法行为获得判刑,然而违法行为却是被绩效作为诱因所惹起。
书中固然所探讨的是检察、警察、媒体三个体系,且多有批词,这似乎像是作者偏颇似的
,然而,对于这些体系中的褒语是既存于社会的现实,使得再多一句锦上添花不仅没有必
要,反而逆耳的忠言才是需要道德勇气所发。尤其,每个人位处于社会上的各个地方,在
各自的领域—例如学术、政治、医学、教育等等—我们都能发现有这样积非成是的现象,
但当有人指出问题时,问题不仅不被处理,甚至是处理指出问题的人,而这样做的理由十
分单纯,因为改善问题并不会提升既得利益者的更多利益,即便会改善所有人民的利益。
且对于体系的批判并非对于体系中所有成员的批判,体系是外于个体的,处于体系中的人
或许会有漠视的反应,或者是心虚,也有对号入座的不平,也可能会有委屈。但我们必须
知道,大多数的错行—甚至邪恶,实施者并不是多数,多数只是服从,更多数只是默许。
于是,对于体制的改良,社会的进步,我们的不作为就将使自身成为共犯的一员,如此固
然责任沈重,但要让我们所生活的地方更美好,从来就不是轻松的。
说到头来,作者所要求的其实是最基本的而已,守法。我们无法去强要他人的内心该如何
想,法律规范所能及于的只能是人的外部行为,然而问题却是出在不仅内心没有对法的尊
重,遑论意识,甚至在外部的行为上连法律也有违反。
“直到离开检察体系,以局外人的角度重新思考、撰文写各类荒腔走板的乱象,我这才了
解到问题不在于是‘人’还是‘制度’,的单一问题,‘人’与‘制度’,根本就是鸡生
蛋、蛋生鸡的关系。”(页259)
作者如是说。我们甚至可以想像这些批判若是出于不同人之口会有什么样的反弹:若非在
位者,肯定会面临的是资格论的否定,例如否定发言者并非检察官,哪有什么“资格”可
以说三道四;若是在位者,会面临的又是不一样的否定,包括作为群体一员何以要破坏体
系的和谐,或是除了说这些话之外还会做什么的消极论调。也正是因此,作者本书才具有
价值,其位居于在位与去位之间,作为“前在位者”,能通过资格论的审查(虽然资格论
本身就是种谬误,但现实上仍有此问题),同时也豁免了人在屋簷下的窘境。
作者写下的文字,传达给没有途径接触如此内部观点的所有人这些见闻,甚至作为菁英的
作者并没有任何居高临下之语,并非用一种教育的姿态在说教,反而是十分平实地陈述事
态并提出观点而已。因此,我想我们是时候如同本书所提醒的,不再只是看新闻所报导的
内容,却是查询司法判决试着去了解案件的全貌与裁判过程;不再只是被煽动情绪起舞,
却是独立判断事情的是与非;不再只是因循守旧即便违法灼然,却是对“法治”的理解与
遵从。
这种“求知”的素养与“法治”的社会,才分别是“人”与“制度”中所应该被培养出的
价值。据此,我们才有可能达致不扭曲的正义,也就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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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nsun (棉被~)   2023-12-24 08:32:00
哇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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