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地方自治与地方再生》

楼主: LukasPoldi (Poldi)   2018-12-30 00:12:07
书名:地方自治与地方再生
作者:苏焕智/叶纮麟
出版社:允晨文化
出版日期:201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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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搁在桌边一直没读的《地方自治与地方再生》读完了。
 
认真觉得这是本针对台湾基层民主体制、地方发展颇有创见的改革倡议,可惜的是各界对
于这本书的讨论实在太少了。
 
台湾自由化三十多年了,大众却日益对于“当家作主」这样的许诺感到无力,越来越多人
认清,无数先辈于街头、议会斗争出来的民主政治早已沦为民众只能四年一次选择管理自
己、替自己决定的头人、领袖的“选主政治」。另一方面,2010年至2014年的六都体制的
确立,被纳入直辖市的115个原乡镇市的地方自治权又遭到废止,沦为官派机关,令作为
民主政治基础的地方自治在广大的六都地区荡然无存。此外,随着五都的升格,发展与资
源加速朝直辖市倾斜,拉大城乡、中心与边陲区的差距,即使中央效法日本搬出“地方创
生」,宣誓推动在地经济,如果整个失衡、不平等的体制不改变,恐怕一般县市乡镇还是
很难抗拒都会黑洞的磁吸。
 
在这样民主空洞化、地域失衡加剧的局面里,如何重建一个能落实基层民主、促进地方均
衡发展的制度,成为极为迫切的课题。《地方自治与地方再生》正是透过国际地方自治制
度的比较,尝试为台湾当前面对的这些弊端提出改革的解决方案。
 
本书倡导的许多改革方向我其实都还蛮认同的,譬如作者认为,在最基层的村里自治层级
应以住民共同民主参与合议、自主管理的村里自治会取代选举村里长来处理地方事务,一
来较符合地方人共管地方事务的基本民主理想,二来也降低地方派系桩脚的生成。在乡、
镇、市、区层级的自治,除了不应官派,更要改变过往行政执行机关与民意代表机关二分
的治理模式,采用内阁制或委员会制,由地方民选出的代表或议员组成的议会共决并分工
监督、执行地方政策,而地方名义上、象征性的首长,则由议会主席,同时也是议会多数
党领衔者担任。相较于传统的首长制政府高度依赖首长的个人意志,此种共议型态的政治
体制无疑更符合广纳多元意见的民主运作精神,我甚至认为不应限定在地方自治层面,都
、县以上的层级也应比照。
 
为了促进选举竞争朝政党间的政策竞争发展,同时也为杜绝个别候选人买票,降低地方豪
强发挥影响的可能,作者还认为乡、镇、市、区层级的选制应采用“全政党比例代表制」
,即只能选政党(同时放宽政党认定,可以是关心地方公共事务的地域性团体),不能选人
(如果有独立参选人则视为个人政党计算其得票率),议会席次于选后后依各政党得票比例
分配,并由议会多数党议员组织执政机关,行使推动、落实公共政策的职能,我也觉得是
颇为可行且不应自限于地方层级的建议。
 
除了前述基层行政区、地缘性的自治体,作者也认为应建立“河川流域管理委员会」、“
林班管理委员会」、“山坡地管理委员会」等跨县、市、乡、镇的特种自治体来共管横跨
不同地方的自然资源,而这些自治体的决策机制必须是含纳中央及辖域有所涵盖的地方政
府和民众代表。同样也是很值得考虑的改革方向。
 
对于地方的振兴与发展问题,作者的解方也颇使人信服。他一方面大胆提出“分税制」,
倡议修正《财政收支划分法》,改变目前中央统收并统筹分配税款的制度,将与经济发展
直接有关的所得税、营业税、货物税、菸酒税,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半分配,其中营
业税的分配,不采设籍地点,而是按照企业在各地方政府辖区的员工数来分配,让地方政
府有推动、发展在地经济的诱因;另一方面则由富裕地区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提拨一定比
例的经费设立“区域平衡基金」,专门补助发展较弱势的偏乡贫困地区,以克服区域和城
乡发展上的失衡。可以说是切中时弊,兼顾发展与平等的构想。
 
由于本书核心关注的是自治制度的问题,因此对于在地经济的具体模式其实并未特别着墨
,然而,经济模式却是攸关地方能否真正实现平等、互助、共好良性发展的关键基础。因
此相关的改革,或许还应补充新经济模式的倡议。
 
目前坊间不乏在地经济的相关讨论,大体来说,思考的是如何建立根植于地方社群的生产
与交换系统,并以发展社会企业作为一种可能。只是关于社会企业的想像,相较于欧洲“
社会经济”脉络下的共同经营、民主参与传统,台湾似乎更着重于“用可获利的商业模式
解决社会问题”这个面向。可是只要不改变传统工作场域、生产过程由少数人决定、分配
的决策模式,这样的企业除了为自身增添慈善、公益的光环,其实与一般传统企业并没有
什么根本差异,这也是近期一些对于社会企业的反思声音所质疑的。而要期待传统企业创
造地方共好,并全然避免企业追逐利润所可能为地方带来的压榨员工、过劳、恶性歇业、
污染、公害等问题,无疑是将社会美好起来的可能寄托在少数资本收益者的良心上,其实
也非常不可靠。
 
事实上,无论是实现基层民主或地方良性发展,终究还是必须以开放公众参与、由创造成
果的工作者们集体讨论决定的民主经济模式,替代传统资本挂帅的经济运作逻辑,才是根
本之道,而真正的民主经济模式,在我看来,是必须像Richard Wolff等人所倡议的将事
业单位的剩余价值分配、运用的决策权完全交由单位内所有生产者集体掌握,并让单位内
一切协助推动生产的非生产型劳动者以及单位所在的社区之代表也能共同民主参与。这样
的想像与讨论在台湾仍然非常少,更遑论有政团视为欲推动的方向,愿意思考、主张运用
政策手段,譬如资金补助、信贷保障、优先向其采购、税率减免等方式诱导传统企业与创
业团队朝此种民主经营模式转型、发展。这也是台湾传媒、主流舆论在推广在地经济、社
会企业或政府推动相关方案始终侷限在科技与行销创新、获利技术面向的“青创”与“新
创”的原因。
 
当然,现阶段,无论是《地方自治与地方再生》所倡议的政制改革,或者前述的民主经济
模式,纵然充满理想性,且并非没有可行性,但最大问题恐怕是对于公众来说仍太过陌生
,甚至完全不在其视野之内,因此当前最重要的,应是积极传播,并开启相关的论辩,有
了这些前提才有后续推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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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g688796 (imsherlocked)   2018-12-30 18:37:00
作者: p111232 (shan)   2018-12-31 01:29:00
作者: JingYun (我只有八岁)   2018-12-31 09:08:00
有接触过职司地方创生的公务人员,这项政策主要是针对资源相对匮乏的偏乡地区,由地方政府提出计画、中央单位辅助其遂行,只是实务上的困境还是很明显:偏乡年轻人不喜欢进驻,也就难以谈论地方的创造与生长。不过这好像又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XD
作者: sam397   2017-01-01 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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