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2.改行卖凤梨
前日的书籍报废及赠与风波,终于得到善意的回应。谨向在网络上关心并支持我的朋友报
告后续发展:
昨日傍晚,出版社总经理来信,结论是:“针对天下文化未经过您的同意将1,603册报废
书用作捐赠,为表达我们深挚的歉意,我们愿意支付这批书的版税。”
意思是,承诺1927本回头书中,用作捐赠的1,603册书,将如数支付版税。他的信写得很
客气,倒让我觉得不好意思了。
我犹豫要不要收这钱,赶紧向军师(儿子)移樽就教,问他应该悉数接受吗﹖
儿子的回答很有意思,他说:“作者跟出版社拟订出版合约时,能不能卖都还在未定之天
,但双方对其中的风险理应有所共识。妳先前给他们出版的书若卖得不好,生意人在商言
商,也不会再来找你出版下一本。如今,如果书籍卖得吓吓叫,他就赚到了﹔若卖得没想
像中的好,他自然也该自行承担风险,不能把风险转嫁给你﹗天下没有稳赚不赔的事业,
何况应该还不到赔的程度。”
儿子在电话中举例说明很有趣:
“就像卖凤梨酥的,以为春节到了,凤梨酥的需求应该很高,何况去年生意满好,有人还
饮恨没买到。于是,他向上游厂商大量添购凤梨做成凤梨酥,结果凤梨酥今年意外没有想
像中的大卖,他觉得没卖完的凤梨酥弃之可惜,决定分送给孤儿院或亲朋好友,那是他个
人的事,但买凤梨的钱可是一文也不能少付,没理由转过身来要卖凤梨的分摊他送人的凤
梨酥成本。”(原来我变成卖凤梨的﹖)
但儿子没就就此饶过我,他开始给卖凤梨的我上课:
“捐赠本为好事,但书籍若以原价捐赠抵税,智慧财产权和印刷、纸张成本应该同列其中
,捐赠者才能以营业成本费用抵营业所得税。试问出版社捐书抵税,或是书卖得不好,可
以不付印刷厂印制或纸张费用吗?若不行,为何可以不付作者版税?所以,要求作者负担
出版社营运风险,无异贱视智慧财产权。因此,建议你们作家应合力争取版税计算方式,
以印制书本数量作为版税计算基础,而非销售数量。印完就应该支付,而不是卖完再行结
算。”
这位口沫横飞的男子看起来很精明(但愿他自己做生意时,也能保持这么冷静的决策头脑
,不要光会教训妈妈)。我于是决定母从子意,理直气壮就这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