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传奇(与书内短篇小说) I am Legend
出版:春天
作者:Richard Matheson
其实也没有广告只是冲流量自爽网志版本: http://goo.gl/8ujnE6
我高中时候爱不释手的一本书,它大大影响了我某时期的行文风格,小说、散文,净
是如此。而因为一些原因近日重新拾起此书,我仍是很喜欢它──即使现在写文章也不再
是相同风格──而又更对罗伯奈佛的境遇多了三分沁透。它是部不这么讽刺的讽刺小说、
不这么科幻的科幻小说、文字的黏力却足够黏住读者的眼珠,持续一页页的向下翻阅。
(题外话:2007年由威尔史密斯主演的同名改编作品《我是传奇》电影,我给予“还
不错”的评价,但比起小说文本本身的十足韵味,差了倒是不只一截。)
《我》的故事骨干是写白人男性蓝领阶级罗伯奈佛,在吸血鬼(概念上更接近现代的
僵尸)横行的末日世界,作为地球上存活的最后一个人类,如何适应求生的故事。吸血鬼
的残忍在这个末日故事中只是其中一个环节──甚至不是最重要的环节。
故事轴心更多的摆在罗伯与孤独世界共处时的挣扎与抗衡。性欲的难耐、缺乏人际的
后遗症、悔恨的禁锢……当与一个人离别的时候,总会为了离别时的不完美而感到痛苦─
─罗伯奈佛可是一个人扛着与一整个世界离别的悲伤!
相形之下,吸血鬼的生态渐渐被罗伯摸清后,反而不再是罗伯最大的威胁了,于此同
时他也渐渐学会与他理解的孤独世界共处,渐渐重新觅回人生的步调。
直到露丝出现以后,这一切被打破了──罗伯内心社会性的一部分重新被唤醒了。罗
伯终究是个凡夫俗子,期盼著与人互动、对生命的重现是富热情的。《浩劫余生》与排球
Wilson相遇尚且如此,遑论罗伯见到的是活生生、会跑、会动的露丝了。故事最后的结局
如今重读仍觉得是神来之笔。文字用得简练,几乎只是带过发生的事件与闪过的念头,却
让人惊觉,整个故事不再只是一个吸血鬼与自我救赎的故事,提升了,深沉了整个故事的
层次。(说太多就破梗了,只好在此卖个关子)
在这个故事之后的,是几篇短篇与极短篇小说。凭良心说,良莠不齐──以一个多产
、多角经营作品的作家而言显然在所难免──但选择的故事已经不错了,比起后来不同出
版社再代理的《百万杀人实验》、《两万呎高空惊魂》附加短篇的后继无力,甚至《钢铁
擂台》附加短篇找了其他作家的滥竽充数,《我》与其附加短篇母鸡与小鸡都个个还算争
气──但受限于篇幅人性的深探就少了,主角发展偏向功能性。优点则在于故事的惊奇与
急转直下,还有其幽微的神秘魅力仍保持着。
我想特别将〈葬礼〉一篇提出来介绍。主角莫顿不是一个单纯的受害者角色──即使
他手无寸铁、毫无法力,在妖魔鬼怪面前出尽洋相,但最后的反差表现得叫人浮出黑色幽
默──在那些鬼怪将莫顿吓得魂飞魄散以后,莫顿的性格造就了这个故事最大的反差乐趣
。鬼怪多了一丝无害,莫顿这个角色也更有趣了。
这是一篇中篇小说与数篇短篇至极短篇小说的合辑集锦。我不是恐怖片的信徒,但我
很乐意为麦氏恐怖故事开一个例外。恐怖如果也是一种时尚经典,理查麦特森的恐怖故事
在二十世纪来看是创新,开启了(当时)新恐怖关键字:活死人、城市……在本世纪则是复
古,比起当今血浆、内脏当道的强烈感官恶心式恐怖,麦式的恐怖像巧用的香料,味道清
淡却韵味无穷,叫人在黑暗中带点悲伤的笑。
走过了德古拉式古典乡野的前现代恐怖,玛丽雪莱用科学怪人带起新一页的恐怖、再
到影视媒介出现,理查麦特森的《我是传奇》的活尸风暴、感官恐怖式的鬼片恐怖片,最
后到如现在出现了《僵尸哪有这么帅》、《吸血鬼家庭日记》这类不再以恐怖为主打的恐
怖故事……谁知道麦氏这样优雅的恐怖哪天会不会再复古刮起风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