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真的看过判决呢
判决原文在此
https://reurl.cc/L5axMa
1、行为摘要:
员警...见一普重机骑乘在和平西路二段126巷内往莒光路往南方向,
骑士见号志灯为红灯便下车以牵引的方式超越停止线及行人穿越道进入路口
(未行走行人穿越道)后继续骑乘,员警见状将其拦查
2、这是 和平西路2段126巷往莒光路口的样子:
https://imgur.com/rAbHlcQ.jpg
猜他应该是要往莒光路口续行,但可能等到一个新的红灯觉得太久
看着汀洲路口是红灯,跟着从图中在路口直接牵车 (判决书: 未行走行人穿越道)
因此满足了 北院111年度交上字第123号判决意旨 中‘闯红灯’动作的构成要件
那过往的判例中的【闯红灯】动作构成要件为何呢?
3、【闯红灯】构成要件:
原文如下: https://reurl.cc/V0YZ1b
如汽车驾驶人行经有灯光号志管制之交岔路口,面对圆形红灯未予停止,无论汽车驾驶人
系以机械动力移动车辆,抑或是下车以人力牵引车辆之方式超越停止线或进入路口,因该
行为是整体连贯性之行为,其驾驶行为并未消灭,故仍属闯红灯之违规行为。
翻译:
(1) 汽(机)车经过亮着红灯的路口
(2) 不论手推或催油门,超越停止线 或 进入路口,视为是连贯行为,属于闯红灯
4、面对这个路口,遇到99秒红灯,该怎么做?
https://imgur.com/oHSCU0F.jpg
答案在此,进入左侧加油站,熄火续行沿着斑马线
前往对面路侧,发动机车、打左方向灯、起步离开
因为上了人行道或私人土地后,熄火的机车视为是行人 (不然怎么牵车上人行道停车?)
整个动作也没有经过停止线,没有驾驶经过这个路口、而是以行人的方式通过
以上判决和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