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王捷
3.完整新闻标题:
6万修车尾款没付就牵走吃官司 男大生:机车本来就是我的!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5/11/4669863_1_1.jpg
陈姓男大生被简姓师傅指控修车费没付完就牵车,检方起诉侵占零件。示意图,与当事人
无关。(资料照)
2024/05/11 18:49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陈姓男大生买2万元的二手车,找简姓师傅修车花费15万多,陈
男前后付了8万多元后,两人就修车费有争执,简男指控陈男闯入他的仓库把车骑走,没
付尾款,陈男辩称机车原本就是他的,是消费纠纷,检方仍以侵入住宅、侵占机车零件起
诉。
简姓老板控诉,陈男去年一月将机车交给他修理,却在同年五月间擅自跑去他的仓库把骑
走机车,虽然陈男表示,已付清所有修缮费用,实际上陈男分了好几次付钱,不过仅支付
八万多元,还有六万多的尾款没缴清,认为陈男的举动已涉嫌侵入住宅、侵占。
陈男则辩称,这些修车费他全都付完了,有部分是面交给简老板,他提供母亲的领款纪录
作证,假设他真的没付清尾款,机车也是他名下的财产,怎么能算是侵占?
不过检方调查,根据对话纪录,简姓老板发现陈男没把修车费结清,就擅自将机车牵走,
原本打算原谅陈男,约好去年五月把车牵回来并结清尾款,没想到陈男没履行,还佯装要
还钱。另外,简姓老板的朋友也作证,简姓老板要陈男缴完钱才能牵车,他事后看监视器
画面才知道陈男自己牵车了。
虽然检察官并未举证哪些零件是陈男侵占,但不采信陈男的说词,认为他犯后态度不好,
所以用侵入住宅、侵占机车零件起诉。
律师洪铭宪说,以民法814条规定动产的人,加工物的所有权依然是动产提供者,除非这
个加工的价值更高,那么动产所有权就会变成加工者的,像是把木头交给木雕师傅做成艺
术品,因为木头变成更有价值的艺术品,所以动产所有权就是师傅的。
以律师的角度,洪铭宪认为,在民法的概念下,该案的争点在陈男有付部分的修车费,若
认为有侵占,会请鉴定证人来证明,以费用推估陈男侵占哪些零件。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69863
6.心得及附注:
花2万买的二手机车修车要15万??
是公道价八万一的快两倍
总觉得感觉事情不单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