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媒体来源:联合报
2. 记者署名:侯俐安、李定宇
3. 完整新闻标题:微型电动二轮车 将强制投保
4. 完整新闻内文:
国内“微型电动二轮车”数量攀升却事故频传,行政院昨通过金管会“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新购微型电动二轮车须纳入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承保范围,违者可处七五○元至一五○○元,最重注销牌照。新法待立院三读通过后,新购车自施行日起强制投保,既有六十五万辆车则有过渡期二年。
根据现行道交条例,微型电动二轮车没有挂牌、强制投保规范,去年在立法院朝野立委审查时达成共识,应经检测及形式审验合格,登记、领用、悬挂牌照后,使得行驶道路;所有人也应依规定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否则公路监理机关不予受理登记、换照或发照。
为此,金管会提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修正版本,将微型电动二轮车纳入强制车险范围。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林志宪表示,待道交条例与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的修法在立院通过后,将订定施行日期。保费方面,将参考其它车种试算中。
在台湾的移工多使用电动车代步,有不少移工担忧,在台湾不能考驾照,未来若要挂牌,没有驾照是否就不能骑电动车。
根据法规定义,微型电动二轮车是以电力为动力的二轮车辆,最大行驶速率为每小时廿五公里以下,车重不含电池四○公斤以下、或含电池六○公斤以下。
5.完整新闻连结:https://udn.com/news/story/7266/6156250
6.心得及附注:
爆改电动车外劳最黑暗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