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今年4月发生了车祸,对方是临时打灯转弯,我方闪避不及撞上去,初判是对方全
责,对方不服请鉴定,可是鉴定居然变我方全责,鉴定时是双方都未出席,也没有任何影
像证据(监视器、行车记录器),全看双方笔录跟现场图,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才导致这么
奇妙的鉴定结果
损伤部分
我方:机车车壳擦伤,左脚踝挫伤
对方:后照镜折损,车身无刮伤(车漆好硬),人无伤
保险:我方有第三人,对方只有强制。
初判表
https://i.imgur.com/33402Iq
鉴定报告
https://i.imgur.com/siT9wFy
现场照片
https://i.imgur.com/ntuChYL
现场图
https://i.imgur.com/lDCmDZi
目前打算是再去申请覆议&提告过失伤害,不过因为快到刑事告诉期,可能会先提告,再
请书记官协助处理覆议,比较想知道从哪个角度来写覆议说明会比较好,目前想法是因为
对方急转弯根本不是有办法注意的情况,应该不会是单方全责,想请问看看大家有没有什
么意见或是案例可以提供参考。
p.s. 因为对方讲话跟态度真的很糟糕,连理赔都被谯3字经,目前不会考虑直接由我方出
险和平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