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骑在中间车道,右边是公共汽车和机车
ATK-1878这辆卡车载最内线
大概闪个一秒的方向灯就直接插进来,吃了快半个车道
https://i.imgur.com/ELPhTPe.jpg
https://i.imgur.com/4cwLKOM.jpg
即使我跟他几乎是平行,但经上次版上板友的指教后
我当然地选择让路了,我也不想用生命捍卫路权
不过对这种行为实在看不过,所以还是检举了
检举的项目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8条第6项
不过检举后得到的回复是:
“不举发:需补正相关资料(车辆接续行驶,囿于行车纪录器视角因素,
难以丈量前后距离左右间隔,为免争议,请补强符合举发之资料后再议) ”
完整的影片如下
https://youtu.be/RXPbExE4Z-U
这样仍然不举发? 这不算算是逼车吗?
还是说摄影机的视角不够,或许以后加装个后镜头,
下次遇到这种检举成功率会高一点?
作者:
pal42204 (四二二零四)
2019-12-14 11:48:00撞到废警才是逼车,没办法
作者:
wkwtctw (Wkw)
2019-12-14 11:49:00就变换车道不当。没出事就没得开红单给该车。
逼车本来就很难举证 也没有挡在前方让你不能走 根本就检举错条吧
作者:
Tendo (现在放弃,暑假就开始囉)
2019-12-14 12:09:00你觉得这边的人能开单吗?你觉得是就全都检举看看啊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9-12-14 12:24:00我也很常遇到 四轮这种硬是插进来的很多 那种就说后照镜当装饰的四轮大爷变换车道没看后面来车??
变换车道要30公尺前打方向灯,用这个检举,很多人不知道这一条!
作者:
wkwtctw (Wkw)
2019-12-14 12:43:00最新是50公尺
逼车很难认定,警察也怕开单后被申诉被违规者干缴,通常都很难成立
作者:
IKUZO (鸡狗乖)
2019-12-14 12:47:00就是开车习惯差的驾驶日常
作者:
wkwtctw (Wkw)
2019-12-14 12:49:00…五十公尺不见了
作者: Gottisttot (神は死んだ。) 2019-12-14 12:49:00
大概要被撞死 逼车才会成立但人死了没办法检举 垃圾继续上路害人
作者:
wkwtctw (Wkw)
2019-12-14 12:53:00转弯30M。变换车道没写几米前(shit)
作者:
h189530 (HHHH)
2019-12-14 13:35:00检举超车未保持安全间隔1200
作者:
kutkin ( )
2019-12-14 14:20:00这个很常见
作者:
chi17 (米虫就是米虫)
2019-12-14 14:22:00上个月检举一张有成功,花了2元查询才发现现在不能看罚单...
作者:
elynn889 (NcMar47)
2019-12-14 14:22:00之前有询问过承办人举发标准一、要有前后镜头影像二、要有紧急减速并且闪避的动作这起反而送48条第1项第1款会比较适合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9-12-14 14:31:00变换车道可以检举看看愈变换车道时要打方向灯,且要注意该车道有无来车,一般打方向灯后后方来车就会注意,慢下来让你变换车道(并不是转了才打,或打了就马上切过来)
作者: sswy (性感好身材) 2019-12-14 14:33:00
推个889
作者: mobilekon (mobilekon) 2019-12-14 14:41:00
方便请问这是哪台行车记录器吗?好清晰
作者:
wkwtctw (Wkw)
2019-12-14 14:54:00↑楼主的是MiVue M73X(影像右下角)
作者:
ptc09786 (EIGHTPEN)
2019-12-14 15:12:0043-3呢?
作者:
pr9558 (Alpha-Whiskey)
2019-12-14 15:58:00被逼你要很明显的抖一下闪避 我这样举发都成功 只有前后两个镜头而已
作者:
nic3310 (nic3310)
2019-12-14 16:31:00以后要带尺出门了
作者:
mrYiDa (豆皮豆腐豆仔豆芽)
2019-12-14 17:13:00逼车构成要件应该要满多的 这种单纯挤的一定不会过
作者: Rum8137 2019-12-14 18:52:00
不算
作者:
Ankuo (奶茶就是我的辣妹)
2019-12-14 19:14:00因为行车记录器都有广角辨识不易,我都是跟在他后面,他会再逼另外一台,没有例外
作者:
OrzOGC (洞八达人.拖哨天王)
2019-12-14 19:18:00轮子数目正确就不算 南部乡下日常啦
上次在北安路差点被公共汽车还有一台智障白色休旅夹击 那休旅都切1/3个车道了才打灯 差点害我被公共汽车碾爆
其实这很难界定,像是前方突然车祸之类就一定得切不过这司机切的蛮快的,你检举看看今天在中华西路跟安平路那个桥也有遇到在内车道转弯专用道要切到中线车道的车,开在中线的车只能闪了。
作者:
av08 (甲甲让爱滋生)
2019-12-15 01:01:00所以只要假装被吓到 就更容易达标 自助餐腻
作者:
hangzer (-o- y-~)
2019-12-15 01:23:00这种超难检举的 一般都不会过另外我也很讨厌台湾人骑车/开车遇到紧急状态或前车慢下来的时候 第一个操作不是煞车 而是直接往旁边闪…
作者:
il1beta (睡觉)
2019-12-15 03:05:00被逼时 反应要有技巧 再默默跟着 让国库赚饱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9-12-15 03:49:00迫使车子让路才是逼车重点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19-12-15 10:28:00我检举逼车有过是公共汽车切外侧没打灯,车头干过来我车道我闪到最外侧才躲过
就算你煞车也要顾虑后面会不会撞上来,在台湾骑开车真的很难
作者: zaku810810 2019-12-16 13:22:00
你可能要补一支头顶的角度 看得到自己车头的才能知道相对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