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也知道问了一个很笨的问题
但还是得硬著头皮上来请教各位前辈们
上周三与小黄发生车祸、因为是拿到驾照后17年来第一次车祸
当下想说只有挫伤、且远在埔里、不想浪费资源就没叫救护车
结果今天发现撞到地方瘀青还是没消退、如果现在去验伤的话
已经过六天了、最后如提告过失伤害、这样算是有效力的吗?
然后还有一点想请教前辈们
如果非警方监视器的所在路口有录到车祸画面的话
这样警方如果有去调、这样档案能保留多久时间?
今天有打电话去询问是否有调到监视器画面的问题
但承办员警一直没回电..还需要打电话去催问吗?
第一次发生车祸、有太多不知道的东西
先谢谢各位前辈们的回答了
想到要申请事故图照片跟初判表
还要从台南跑到埔里就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