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标题敏感字眼~
感觉有点法律问题 不知道可不可以在这里问
事情是这样D
女朋友出车祸 人送到医院之后马上就一个阿伯跟着来说他是XX产险特约机车行的
XX也就是对方车子的保险公司
在医院不停的卢说给他们修 保证不用出钱
我当场就提出疑问说:肇事也很少有某方全责的吧 为什么你敢说保证不用钱
经过我再三地询问自付额的问题
对方一再保证对方车主的保险公司会全部赔就对了
我就说 如果你确定可以跟对方保险公司协调 我们都不用出钱的话 你就拿去修吧
对方当然一口答应 就把车牵回去修了
之后就给我女朋友家那边处理
直到刚刚我女朋友说他爸妈去牵车时 车行露出原形
要他们签一份文件 文件的意思就是
我们最后车祸两方谈和解 拿到和解金后 再给他们修车费
也就是反而是保障车行惹...
我有点好奇 原本说免费 当初也跟他强调能跟保险公司确定全额理赔才要修
修完又翻脸这样子该怎么处理?
就好像原本说要送你机油 换完跟你收钱这种感觉
找警察? 叫他把车子恢复车祸时的原样还我 不爽修了?
希望有经验的乡民可以分享一点心得 感激不尽
PS 肇事现场大概就是对方汽车在汽车道右转 撞到我女朋友的机车道直行机车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