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这礼拜骑车时经过街道十字路口,我是直行车,对方则是在我的对向要左转,当时
都是绿灯,我骑到对面的班马线时,汽车的左前方转弯擦撞到我机车的左侧边,但我没有
倒车,但机车被撞后有向前滑了三十公尺左右,后来机车也有移动到对方驾驶座旁,驾驶
也询问我有没有受伤,双方都没有受伤,但车子损坏的部份则是我机车钣件有破损掉落,
汽车爆胎、后照镜爆了,叶子板刮伤。
之后到派出所做笔录前,对方的保险公司有来,要拍我车损的照片,并询问我有没有保第
三责任险,我的机车只有强制险,对方保险公司说我的部份会全部赔给我,但对方有保第
三跟丙式,因为我没第三,可能他修车的费用会要我出一点,保险公司说路口双方都会有
点责任,虽然我是直行车,可能比例较小,但是我是正常骑过路口被撞的人,都已经骑到
对面的班马线了,为什么还要赔对方?
昨天保险公司问我机车估价修多少,我去估过后很多板件都裂开,机车行报7000我也实报
给对方保险公司,对方汽车则是修近三万块,说现在等警察的初判之后才会连络我后续赔
偿事宜,虽然当事人的态度也很关心我有没有受伤,做完笔录也跟我说是他转弯的问题比
较多,但事后都给保险公司处理,只是觉得我被撞,我为什么还要帮对方修车,想请教有
经验的前辈应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