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有一台机车的机车强制责任险快到期了,因为那台机车可能有半年(例如出国半
年)会停在家中不会使用所以也不可能撞到人,那么可不可以在上一期的保险期间到期时
并不立刻续保?目的是不花不必要的钱,因为如果立刻续保一年,等于有一半时间都像是
把钱丢到水里纯然的浪费,不如等到回国会实际再骑机车时,再开始续保一年。
现在只是有疑问说像在一年后如果遇到像是换照或缴汽车燃料费之类时,
监理站会不会电脑一查说“你不能有某几个月没有续保导致有空窗期,就算当时没续保,
现在也要补缴那段空窗期的费用”,那么原本的上述“不立刻续保、省点钱”的想法就
落空了?
请教一下政府(不是保险业者)对于机车强制责任险的规定,可以允许我第一段的情况下
“不必立刻续保”的做法吗、或是要我“必须无缝衔接、不能有空窗期、当时没续保也要
回溯续保而补交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