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留言众说纷纭,提供一下实务经验来分享
—————并排停车—————
法规中:驾驶下车、驾驶上车、车内无驾驶、后车厢打开无法立即行驶状态,以及最明确
最没有疑义的停车超过3分钟(181秒起)。
都是属于56-2 并排停车2400元
但“高雄”的实务上,承办们只有在- 并排超过3分钟的才会开56-2
其他一律开55-1-4(临时并排)
而我个人平常,只要有5秒钟以上的影片能证明他不是因为被挡住而并排,不管车上有没
有人,送55-1-4都没有失败过。
—————红线违停—————
驾驶下车、驾驶上车、车内无驾驶、后车厢打开无法立即行驶状态,以及最明确最没有疑
义的停车超过3分钟(181秒起)。
都是属于红线违停,900元。
但实务上跟前面一样,3分钟才有900,没有3分钟就是300(但08:00-20:00黄线一定要3分
钟才会开)
然后有一个特殊的是,“斑马线、转角、公共汽车停靠站10公尺”,临停55-1-2是600,超过3
分钟是1200。
基本上,我很少在送300....但转角、斑马线、公共汽车站,我不会错过(笑)
结论:
1.并排不管车上有没有人,就是不能并排,红线违停也是。
2.送件时,你可以把违规事实打一打,反正最后都是承办决定要开哪条。
3.我遇到的上下车不“太”开56-2,但实际上还是看每位承办的标准,像我知道台中某分
局,有上下车动作一定56-2
4.如果是拍照,你要站在你是违规者,收到罚单的角度去想,你会怎么申诉?
所以我不会在红灯时只有拍一张10秒的照片,也不会只用一张照片去送件,你都想送他了
,就是他够7__,那你干嘛给他空间去反驳,或是被承办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