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zz1617821 (JazzChou)》之铭言:
: https://goo.gl/mfZBg3
: 这是在FB上的
: 看了看留言真的很可悲
: 注意脚踏车已经骑在最外侧的直行到了
: 而且当时处于塞车状态
: 货车持续同车道意图超车
: 可能有按喇叭 因为脚踏车骑士有往后看
: 留言清一色是骑士活该先挑衅
: 完全视逼车如自然
: 我相信若不是货车持续"提醒"骑士他想超车
: 骑士也不会丢他
: 但是大家都觉得骑士应该要让道
: WTF?
: 是脚踏车很慢没错,但是你要超车就请用超车道
: 脚踏车基于自身安全,他有不让道的理由
: 更可悲的是其中不乏自己是骑机车的
: 台湾道路环境真的是
: 四轮歧视二轮
: 二轮内又有
: 大重歧视普重
: 普重歧视脚踏车
就影片给的资讯,影片能看出的事实有三点。
1. 货车跟车太近
2. 骑士丢水瓶
3. 货车撞骑士
跟车太近本来就算是逼车的一种,后车贴车屁股压力多大?
你速度放慢或刹车,可能后方就撞上来了,能没有压力?
这绝对是一种逼车方式,这点我觉得讨论意义不大!
而因为骑士丢水瓶所以货车驾驶恼羞撞人。
以单独事件来看这两件事情,两件事都是错的!
不管前面发生了什么,这两件事情错就错。
然后是猜测,
跟车太近到骑士丢水瓶之间到底或许有喇叭或辱骂产生?
但我们不得而知,这边就只能自行臆测。
而换个状况,
路上有个疯子对你大喊三字经,你会过去直接开打?
我相信你不会,法律也不允许你这样做。
那同理,对方喇叭或辱骂,都不是你可以拿水瓶丢人的理由。
而逼车的话,是严重到影响你生命安全没错。
但丢水瓶是正当防卫吗? 不是,那这也不是可以丢水瓶的理由。
至于直接开车撞人,更别提,错得离谱,直接说谋杀都可以。
好了,以上是个人对这个案子的分析,
简单来讲,原本骑士可以喊:X、被逼车,然后检举或上网开谯。
但两边都打起来,就变成两边都错了。
当然根本原因是逼车,但后续动作完全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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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回到推文吵得洋洋洒洒的问题。
1. 慢车是否可行驶在道路中间
2. 慢车如果速差过大,是否适合骑在路中间?
3. 慢车骑在右侧(外侧)的危险性
第一点,慢车当然能行驶在道路中间,
因为不是它不算行人,除了部分在人行道上的脚踏车专用道以外。
当然有一般道路的使用权,它也该在道路上骑乘才对。
这点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
第二点,速差过大是否适合骑在路中间?
坦白讲,不适合,速差过大时在路中间跟后车本身风险就高。
当然,法律上慢车依然是有骑乘在路中间的权利。
但就以防卫驾驶的观念,先避免危险才是首要目标。
骑在中间当然可以,但明显跟不上主要车流的前提下,
在“情况许可下”靠右礼让后面相对快的车过去才是更安全的。
当然,如果情况根本不允许(例如: 即便后车过去也没空间超车)那当然不用让。
让车的用意之一是保护自己,让到自己身处危险就本末倒置了。
第三点,基本上右侧风险就是相对大,
慢车靠右原因之一是,因为慢车真的要够慢,台湾小50对我来说都不叫慢车...
右侧风险大,相对慢的速度能够增加反应时间与煞停所需时间。
但风险也只是从高变成中高(部分有机会闪掉)。
情况允许,慢车骑到车道中央,我觉得完全没问题。
但还是上一点提到的,如果跟不上主流车速,为了安全还是先靠右让相对快的车过去。
最后在切回车道中央,这才是相对安全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