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是11/6上午十点,
我是在运送公司收送的衣服回客人手中出车祸
【事故发生是,对方从他们自己公司车道出来后,停止在黄网线上后,说是左方没人直接
在双黄线上左转,导致我闪避不及直接撞上他们货车的左侧驾驶座门框】
左脚膝盖有撕裂伤大约5公分深1-2公分,
见骨却没伤到骨头。
左手手指小指与手掌连结处骨裂,
但医生说不需要包石膏,多运动看状况。
现在我知道他们有诚意处理
但是我比较想知道
像是我的安全帽,蓝芽耳机,手机等必需品
是否能够先请对方赔偿
(若是要写已支付书都可以)
因为我的手机,偶尔能够像这样发文
偶尔却是故障到不行,
连联络都要看时机拨电话……(会打给a变成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