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请问各位
我昨天晚上等红绿灯
绿灯起步时
我行驶于外线道
对向汽车行驶于内线道
大约过了1/3马路发现那台汽车直接左弯
我发现时大约1到1.5车身距离
便紧急煞车导致倒车
虽然没有碰撞
但是我的右手掌跟右膝盖都有擦伤跟撞伤
机车也有造成损坏
我的机车没有行车记录器
对方汽车有
但是警察到场后做完笔录把单子给我们后就离开了
并没有跟对方要求提供行车记录器影像
a.想请问这样的责任比例是我较大还是对方较大?
b.警察知道对方有行车记录器并没有索取影像是正常的吗?
c.我有传讯息要求对方提供影像给我
12个小时过去了对方仍然没有回复我
请问有没有较有力办法(到派出所请警察联络?)可以让对方提供影像呢?
文笔极度不流畅但请大家解决我的疑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