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闯红灯老翁 法官靠这点推翻车祸鉴定判他有罪
编辑 李育道 报导
2018/04/16 08:35
苗栗县一名53岁陈姓男子骑机车直行绿灯路口时,与骑脚踏车闯红灯行经斑马线的8旬周
姓老翁碰撞;老翁送医后因颅内出血重伤死亡。老翁家属获对方机车强制险200万元理赔
及5万元慰问金,另要求精神赔偿金250万元,但双方和解不成,老翁家属控告陈男过失致
死;法官依财团法人成大研究发展基金会鉴定报告推翻交通部公路总局竹苗区车辆行车事
故鉴定会的结论,依过失致死罪,判陈男拘役50天。
据《自由时报》报导,事发于105年10月28日下午5点45分许,经法官调查陈男骑机车行经
苗栗县通霄镇台1线往南行驶,行经台1线134.3公里处,有交通号志管控的交岔路口,见
行进方向为绿灯,遂直行通过。结果路口处的斑马线上,撞上骑脚踏车闯红灯、要由东往
西横越台1线的周姓老翁。
老翁倒地不起,陈男立即报警也配合警方处理车祸,但老翁送医后因伤势严重,于隔天下
午5点55分许死亡,经检警相验死因为头部外伤合并颅骨骨折及颅内出血,中枢神经衰竭
死亡。
陈男机车强制险支付老翁家属200万元理赔金及5万元慰问金,但家属痛失亲人难以平复,
另要求精神赔偿金250万元;双方无法和解,老翁家属依陈男过失致死提告。
陈男依交通部公路总局竹苗区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的鉴定意见“一、周姓老翁骑乘未装设
灯光之脚踏自行车,逆向行驶后行经号志管制路口,未依号志指示行驶且在行人穿越道上
横向穿越道路,为肇事原因。二、陈姓男子驾驶普通重型机车,措手不及,无肇事因素”
辩驳无罪。
但法官另请财团法人成大研究发展基金会鉴定,报告为“一、周姓老翁骑乘未装设灯光之
脚踏自行车,逆向行驶后行经号志管制路口,未依号志指示行驶且在行人穿越道上横向穿
越道路,为肇事主因。二、陈姓男子驾驶普通重型机车,未能更充分注意车前状况,为肇
事次因。”
法官依财团法人成大研究发展基金会鉴定,老翁于骑脚踏车横越马路前,出现在陈男机车
前约有8.6秒,若陈男行经路口时能更加注意周围并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如煞车或者向
左回避等,这起交通事故即可避免,因此法官认为,周姓老翁虽有过失,但刑事责任的认
定,并不因老翁也有过失而影响于犯罪的成立,因此判处陈男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全
案可上诉。
https://goo.gl/MpZdcg
为什么二份鉴定报告不同
而法官采用对骑士不利的报告呢?
是否再送第三家鉴定单位会比较好些?
各位怎么看?
作者:
Marzzze (Marzzze)
2018-04-16 18:36:00豪爽喔 车你骑 反正有没有时间反应我说了算
作者:
sad0soul (SodaFohn)
2018-04-16 18:39:00草尼玛
作者:
tudaer (Albert Hu)
2018-04-16 18:42:00哈哈哈肇事主因都说看不太清楚了,还说有8.6秒反应,然后法官还相信哈哈哈哈哈
作者:
g80123 (麦考姚)
2018-04-16 18:43:00就..成大比车鉴会的报告更能说服法官啊 要不要再找人鉴定就要看当事人要不喔再花钱再拖下去了
作者:
OGCed (GGININDER )
2018-04-16 18:50:00法官下次找个人身穿全黑无反光的衣服晚上在路口站着,你骑车过来试试看是不是能有8.6秒反应时间
作者:
FFFFFFFF (转寄不要按太多F)
2018-04-16 18:51:00问题在于 为何法官要另外请鉴定单位?
作者: cliff880528 (万恶的考试) 2018-04-16 18:54:00
因为有反应时间 所以要礼让违规 台湾法律不意外
楼上,其他先不说,只要有足够反应时间,哪一国的法律是允许你故意不让直接撞上去的?
作者:
FFFFFFFF (转寄不要按太多F)
2018-04-16 19:11:00财团法人成大研究发展基金会的鉴定报告公信力这么高?
作者:
Virex (CS 1.6 Forever )
2018-04-16 19:13:00Google了一下这个基金会,鉴定结果真够神奇的
作者:
sai1268 (....)
2018-04-16 19:48:00好怪,2组鉴定不同。为什么不找第三组?反而是认同第二组结果?法官理由是什么
作者:
renejyo (孟孟)
2018-04-16 20:01:00骑士有够衰小
作者:
sunbiba ( )
2018-04-16 20:11:00果然是法官的自由心证
作者:
SSSONIC (...)
2018-04-16 20:37:00这种就精神难以平复 钱不够平复吧
作者:
chi17 (米虫就是米虫)
2018-04-16 20:37:00早说啦肇责问乡民找鉴定啥的都只是跑流程最后法官说了算
作者:
SSSONIC (...)
2018-04-16 20:38:00绿灯还要担心有闯红灯的 那灯号都取消算了有第三人 一样狮子大开口 保险以外要加赔多少啦
作者:
jackx0109 (jackx0109)
2018-04-16 20:41:00台湾法律真的很蚌,撞到闯红灯的还要被关
作者:
cuteneo (Neo)
2018-04-16 21:18:00成大
作者:
bolin (小宝)
2018-04-16 21:50:00成大之XX 不敢讲 怕被吉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观察家)
2018-04-16 22:28:00dpp执政 恐龙法官横行台湾 百姓只能自求多福
作者:
p00o99o (YA!)
2018-04-16 23:02:00成大这什么怪单位 不如请逢甲的事故鉴定还更有道理
作者:
gtmmy (小明)
2018-04-16 23:03:00向左闪 等等被后面的车撞死谁来陪呀XD
作者:
NNisgood (ㄋㄟㄋㄟ超赞)
2018-04-16 23:37:00两个字 鬼岛 一切都合理了
以时速60公里来计算,机车1秒约行驶16.67米,8.6秒大约行驶143.3米。所以,有8.6秒的前提是机车驾驶在事故发生地点的前方144公尺,老翁向马路开始跨越,就立刻被机车驾驶目光锁定,然后机车驾驶不用管这144公尺路程中的同向汽车、机车、红绿灯...这如果列入机车驾照的考验,可能100人不到5可以可以考到驾照吧?
作者:
dick3588 (台南扛霸子)
2018-04-16 23:54:00建议政府路平专案改成禁止老人在马路上杀人 每天骑车都提心吊胆的
作者:
aroo 2018-04-17 01:17:00所以现在要大家改车灯的意思? 至少要照一百米远,然后前车跟对象就虽小了
作者:
boysiori (M-M-Monster kill)
2018-04-17 05:23:00取消红绿灯好了,反正撞到再来讨论
作者:
HsihHan (希汉)
2018-04-17 06:16:008.6秒反应时间 前提是有看到啊 入秋的傍晚天色已暗 路灯却未必亮起 老翁又无灯光 若有看到谁不闪避啊?
作者:
a444498 (热血)
2018-04-17 06:47:00这个判决看起来就是我觉得式判决啊
作者:
llHAY (小披萨)
2018-04-17 06:52:00是不是应该修法,人命真不值钱!
作者:
bflove (徐浩)
2018-04-17 08:04:00又一个恐龙法官,全台取消红绿灯,大家来玩碰瓷
作者:
crow0801 (multitude)
2018-04-17 08:27:00带风向文光看到开头“家属控告陈男过失致死”这句,新闻就大错特错了,底下推文却开始高潮要骂之前,如果连最基本的新闻辨读都无法,那就是傻傻地被风向而已
作者: chc5862123 2018-04-17 08:47:00
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完)
作者: liaohope (问号) 2018-04-17 10:14:00
看了就会不爽 一堆虽小的骑士遇到三宝 结果还要自己买单
作者:
FFFFFFFF (转寄不要按太多F)
2018-04-17 12:27:00我只在意这个基金会跟交通部的事故鉴定唱反调
作者: Baoz0619 (包子) 2018-04-17 13:55:00
衰死,但50天=易科罚金5万,也比给家属250万好多了
作者: ghgh123z (帅哥) 2018-04-17 15:25:00
可以把红绿灯拆掉了
作者:
surot (修洛特)
2018-04-18 12:22:00就家属想要多拿点遗产啊,骗来的还是抢来的无所谓。
作者:
juci9207 (台南清心哥)
2018-04-18 18:11:0010月算秋快冬昼短日长可见 当时5点多天色偏暗无法由判决的8.6秒可能快接近才看的到 反应时间可能3秒不到
早说过车祸事故走诉讼就像抽福袋,自由心证发挥极致的结果就是如此
刑事被判刑后表示有过失,只是责任多寡而已,之后家属会再要求民事赔偿~~以次因来算,强制险200万赔完应该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