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看不懂....
今天骑车滑了一下 雷残
因为有保富邦驾驶人伤害险 自摔有理赔
原本想说应该会全都赔偿
就去看急诊550元 然后医生又开了一张诊断书多200
总共750
可是我之后又看了一下富邦保险的条款
第七条 实支实付伤害医疗保险金之给付 被保险人于本契约有效期间内因驾驶被保险机车
发生单一机车交通事故时,自交通意外 伤害事故发生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经登记合格的
医院或诊所治疗者,本公司就其实际医 疗费用,超过全民健康保险给付部分,给付实支
实付伤害医疗保险金。但超过一百八十日继续治疗者,受益人若能证明被保险人之治疗与该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具有因果关系 者
,不在此限。 前项之给付,于被保险人未具或未以全民健康保险被保险人身分就医,或
得向全民健康 保险请领医疗费用而不请领者,或该就诊之医疗院所非属全民健康保险特
约院所者,本 公司之赔偿责任仅以实支实付伤害医疗保险金之七成计算后给付,但给付
总额最高以本 保险契约所约定之新台币 20 万元为限。
有点看不懂
难道这条的意思是只有超过全民健保的部分才有赔钱吗...那我750没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