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发文排版及文长请见谅
小弟在去年一个无号志的T字路口直行撞到一台突然左转出来的汽车 我确定我没有超速大
概30-40 导致膝盖撕裂伤
做笔录时 警察有说转角停了一台车可能也有责任 我原本想说只是小伤 所以没去调路口
监视器 没想到一个月后我伤口愈合之后膝盖还是会痛 去检查出来是前十字韧带断裂+内
外侧半月板破裂 因此去开刀 也付了一笔庞大的医疗费用 复健也是一条漫长的路
后续所有花费加上修车差不多15-16万 调解时我开了24万 但是对方保险公司只愿意赔18
万
最后都没有调解成功 只好上法院
初判表上面没有转角车的肇事原因 只有
我方:“未依规定减速”
对方:“未依规定让车”
我的问题是如果这时候跟检察官说那台违停转角车阻挡了视线 他会有责任吗 毕竟是去年
的事情 不知道他会不会死不赖帐
因为如果他们两个都有分担责任 也许就可以直接在法院和解了 我还是学生 跑法院真的
蛮累人的 也希望有相关经验的可以指导一下
谢谢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