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how1111 (华夏肥宅鲁蛇)》之铭言:
: 小弟十月三号跟对方保险公司签和解
: 上面没注明几号之前会给
: 到今天18号还是没收到理赔金
: 询问对方保险业务后他说要问主管
: 就是感觉一直在拖 不给一个正确时间
: 然后我贴这段给他
: 保险法 第34条?
: 保险人应于要保人或被保险人交齐证明文件后,
: 于约定期限内给付赔偿金额。?
: 无约定期限者,?
: 应于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给付之。?
: 保险人因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致未在前项规定期限内为给付者,?
: 应给付迟延利息年利一分。?
: 他却说这只适用在实支实付
: 我们这种民事和解没用
: 想请问大大们有什么办法
: 出车祸到现在两个月
: 我医疗费用那些就花了六万多
: 钱再不赔给我我要吃土了
通常要拿钱再签和解吧...
你上了一课
不过和解主要是影响民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对方可以抗辩
刑事的告诉权不受影响
我想问你有验伤吗?
有的话 打电话给对方
说再不赔偿损害就要告了
(拿验伤单 交通事故的三联单 去交通队即可提告)
看看对方如何处理
告了对方没付钱前 千万不要随便撤回告诉
钱拿到再说
先撤对方不付钱 你就GG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