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骑车比较多,好几次都差点擦撞
还好眼明手快煞得准
上个月遇到一台汽车原本打左转方向灯
准备左转(该路段是只有一个车道)
所以我骑机车从右侧直行
结果下一秒汽车马上右转
并且切换成右转方向灯
我吓到马上刹车
而该车辆就这样大剌剌停在路边不知道干嘛
(该路口是丁字路口)
而我则是确定没擦撞后
才从左侧再次超车直行
回家后调行车记录器并上网检举
结果近期得到回复如下:
1;33m“该车业已使用右侧方向灯,且影像过短,尚难据以研判是否违规停车或临时停车 爰不予举发。”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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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没有是没有法规规定
汽车乱打方向灯,差点,但没有酿成车祸
这样得处罚条例嘛?
我真的差一秒就不用上班了
遇到这种"法律上没违规"的三宝
真的让我每天骑车都很紧张
我查到的法律条文是这样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 102 条
四、右转弯时,应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显示方向灯
或手势,换入外侧车道、右转车道或慢车道,驶至路口后再行右转。但由慢车道右转弯时
应于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处,换入慢车道。
五、左转弯时,应距交岔路口三十公
尺前显示方向灯或手势,换入内侧车道或左转车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处左转,并不得占
用来车道抢先左转。
但回信内文好像不吃这套?不太懂这块法规
是不是我查到的法规不适用于此情况?
请求神人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