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双性恋也要婚姻平权

楼主: Cuthalion (刚朵琳)   2016-05-20 22:41:20
双性恋也要婚姻平权
作者:木糸口(台湾双性恋团体Bi the Way.拜坊总召)
  日前,护家盟回应阿妹“爱最大”公益演唱会,提到“有婚姻诉求的只有
同性恋者,双性恋与跨性别者并不会在婚姻上做诉求”;作为双性恋团体,这
实在与我们的经验相去甚远。
  双性恋当然需要同性结婚权。双性恋看似能容于同性恋或异性恋的群体中
,常被认为不需要额外争取什么权益,但事实上,双性恋“不只喜欢一个性别
”的生命经验,往往只被诠释为“还是可以喜欢异性”;而当婚姻制度又只限
于异性时,即使双性恋渴望跟同性伴侣长相厮守,往往又承受着同性伴侣对自
己“终究会去(跟异性)结婚”的不安全感。多少双性恋因社会压力而走入异
性婚姻,“被”成为异性恋;社会不能见到双性恋受迫的处境,如今又积非成
是地说著“双性恋不需要同性婚姻”,岂不是落井下石?
  更进一步说,我们需要的不是异性婚姻与同性婚姻,而是婚姻平权。台湾
现下的婚姻制度,本来就不以传宗接代为依据,领养子女的夫妻乃至没有子女
的夫妻经营著不同型态的家庭,权益也都受到保障;可见即使是异性婚姻,也
不再基于生殖,若再将婚姻权限缩于异性之间,不仅不符合平权思维,更不符
合文明社会精神生活上相爱与成家的需要。再者,当我们只论证同性或异性的
婚姻权,实不利于平权真正的落实──“双”性恋的生命经验是种“超越单一
”的概念,唯有跳脱非同(性恋)即异(性恋)的二分法,回归根本上的人人
平等,对双性恋真正的理解与接纳也才有了开端。
  婚姻平权绝非仅有同性恋需要,而是结婚的权力本不应被异性关系独占;
护家盟搬弄著LGBT等等词汇,看似接轨国际,实际上不过为了分化人群,不曾
看见活生生的人的生命经验。人有自由选择不婚,亦有自由选择结婚,更应该
能够选择自己想跟谁结婚;不只同性恋,也不只双性恋,所有人都需要婚姻平
权。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20/866580/
作者: gman1975 (DaMao)   2016-05-22 22:42:00
认同!
作者: goldencorn (香廊金萄)   2016-05-26 11:53:00
没错,婚姻平权的对象应该是所有人,而不只是同性恋跟异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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