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何P+规章可以写成这样?

楼主: acerttt (acertt)   2021-03-31 23:53:09
先说,我个人觉得夺权出场就禁赛一场的规定非常瞎,因为我觉得裁判目前的
影响力太大,但裁判的程度还没有到我们可以安心的把比赛整个交给他们,
所以我个人比较支持,当下夺权出场这个权力当然是裁判的,但是后续罚款跟禁赛
几场,这个交给后续的委员会详细讨论会比较好,
※ 引述《stwm04077b (stwm04077b)》之铭言:
: 2. 以斗殴起始点做为判罚依据的公信力和在
: 在裁判好好说的解释中,这次判罚的标准竟然是是以“后续造成的影响”
: 来决定的,真的是相当的可笑。
: 斗殴起始点这种自由心证的标准,联盟认为是大胜推人开始,但我认
: 为是杰伦砸球开始,这个到底谁对?
这边我大概可以理解联盟方想表达的意思,可以分为冲突跟斗殴,
从杰伦靠近田的时候,就是冲突的起点,林去推杰伦算是把杰伦挤开来保护田浩,
然后为什么不以砸球做为斗殴起点是因为,这是杰伦单方面攻击林,
而联盟裁判长认为,两人以上才叫做斗殴(冲突的升级),所以斗殴起点就是什么时候
冲突升级成为斗殴,而大胜推了杰伦,杰伦挥拳反击,这算是两方都有动手,
而杰伦的动作更严重,只是大胜后续又想冲向杰伦,这点应该是他比希克斯判罚
更重的主因,
因为假设今天大胜推开了杰伦后,不是冲向前,而是做出阻挡杰伦靠近的动作,
那大胜也许不会被判到二级(但是他也有可能被夺权出场,这就是我觉得夺权就
禁赛的不合理之处)
: 况且希克斯的推人行为和力道跟大胜的根本一模一样,差别只在于大
: 胜没有转过去挥他一拳而已。联盟这样的判罚是变相鼓励之后球场上
: 有冲突,球员都要更激烈的反击,把冲突闹大这样对方才会收到应该
: 有的惩罚吗?
联盟真的该考虑球季结束后把规章先公布出来,让乡民帮忙debug一下,
每周公布一个章节,讨论的话题满满满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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