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以前谢震武有主持法律问题的节目
都会有情境剧然后请艺人选边站
其中有一集,他们就演到要离婚还离职我忘了
然后表面上甲方给乙方很利于乙方的合约
结果乙方就签名了
但忽然画面一转,甲方把合约内容上面的贴纸撕掉
原来合约都是利于甲方的
但乙方已经在下面签名了
可惜我忘记结果是什么了
像这种签名后用其他方式修改合约
还是有效的吗
作者: laa325770 (Wuzka) 2024-09-07 12:15:00
合约通常不是都一式两份吗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4-09-07 12:26:00贴纸=修改过 不是通常要盖章之类吗?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24-09-07 13:25:00诈欺或伪造吧 只是要证据就是
他意思是原本是有贴贴纸,内容利于乙方,乙方签名;接着贴纸撕掉,同位置的内容其实利于甲方
作者:
haiduc (å°ç«æŸ´)
2024-09-07 14:55:00贴纸撕掉就等同修改 如果不按照修改过的内容重新打一份合约或契约 每一处修改的地方都要盖章或签名(或捺手印)
2楼跟楼上说的都对,不过我自己擅自揣测,原PO想问的,是指看不出贴纸痕迹的情况,或者也可以说,类似原先乙签的是空白合约,签完后才拿同张纸印上细项条款的这种案例,如果我不小心误会了还请原PO指正
作者:
haiduc (å°ç«æŸ´)
2024-09-07 15:09:00我不确定民法解释我引用的对不对,如下解释:首先要看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如果要修改契约该用怎样的方式进行,例如双方事先约定,契约变更时须经双方签名或盖章,所以当涂改处只有一方签名或盖章时,涂改处的内容就会无效。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修改契约的方式,没签名或盖章的一方又表示没有同意过涂改内容,那另一方就要负责证明契约的涂改是经过双方同意的,如果能够证明,那涂改的内容才会有效。敝人引用的对错,可能还有“虚伪的意思表示”和“何为真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