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突然发现家中一笔土地所有权状(纸本)
权利范围是 3/24(二十四分之三)
所有权状日期是民国七十三年
而我用我爸的自然人凭证上地籍存摺去查
出来结果是 2/24(二十四分之二)
土地的总坪数是一样的,但是权利范围不同
再去查所缴的地价税
所缴的税款也是 2/24的土地面积的税
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持分为什么变小了?
想线上查异动索引却怎么也查不到?
不是要hinet帐号就是没有选项
还是直接到任一地政事务所查异动索引吗?
土地所在地是高雄市,这是家族中上一代的地
因为不是我的所以我也没认真去看仔细过,家中长辈可能也没注意过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