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有一家小吃店,消费两次,两次发票开的金额都不正确。
但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蓄意的?
第一次:
点完菜结完帐没注意价钱不对,领餐时才发现餐点不对(有单点东西但没有加进去)
经询问后,店家表示会补加,但是发票不重打。
第二次:
人非常多,我点完餐后,前面也等不少人,后面也有顾客接着点餐。
但店家不知道怎样一直做错餐点,领餐时,拿到的餐点是错的(我前面的也是)
店家说会重作,但是询问是否能接受不改发票?若不行的话,要将单子抽出重打的话会更慢(可能要重新排队?)
因为后面还有事情只好答应,但经由两次经验觉得这间店为什么老是喜欢不重开发票...
而且店家的态度加上很多人都做错餐点,感觉就有点吃定你不想重新排队...
回家查了一下发票相关规定,但不是很清楚,想请问大家:
1.这样算逃漏税?
2.如果要检举似乎要举证,但是不知道要如何举证,拍发票应该不行?
还是应该要录音之类的,但是毕竟店家有先询问过我,若我回答好,我也会受到相关波及吗?店家会不会说是我授意他们的呢?
若我回答不好,就录不到证据了?
ps.若有其他更适合询问的版请告诉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