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巷子内骑车跟另一辆机车撞到.当下双方并无大碍并没有叫警察.
不懂事的我在对方说:人跟车都没事.你先走。便先骑车走了(被记下车牌+造逃)
隔几天对方找上门要修车费.后来发现是自己人.对方也觉得不好意思.说不用赔~
以为事情结束了
过了10天对方又找上门.要修车费.价钱开得有点高.
问过警察 因为关系到路权是我方的错.要赔钱只能写和解书.防止后续又要来要钱
请问.和解书请警查打出来? 还是请机车保险公司打表格?
警察打出来的和解书较简单.保险公司打的表格多了要对方的车排跟见证人资料
警察说可以不用看修车收据.只要让对方签字.保险公司说要看修车收据
明明是一件小事变得好麻烦
第一次遇到交通事故.不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