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oqeker (窝颗ker)
2016-03-21 22:32:00重头看这起事故 原PO首先提到对方"疑似"车速过快 那么原PO友人的父亲(以下称甲)在保持安全距离且以适当车速行驶之下如何会发生追撞前方快车的事故呢? 照理来说与前车距离应该会比安全距离来得更长 因为对方过快了嘛不是? 那这样的情况下追撞事故发生了是否代表1.甲方未保持安全车距或者是 2.甲方行车速度过快 亦或是 3.甲方未注意前车状况以上任一点甲方皆必须负担部分事故责任再来论"追撞"这个用词 我看来是没有任何投机而只是单纯就事论事 对方的主张并不是因为甲方追撞而倒地 而是倒地后遭追撞 这跟是否自摔倒地并不冲突你说是吧? 那么对方对于这起事故是否必须负担责任? 我在文中并未见任何显著的法律上过失行为 所以前面我说对方是否赔偿要看他的良心他没有必要赔甲方 甚至他遭受追撞所受损失是可以向甲方请求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