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几个意见提供给大家参考

楼主: lennon (披头四)   2010-01-28 00:13:08
※ 引述《Honiahaka (吴秀)》之铭言:
: ※ 引述《lennon (披头四)》之铭言:
: 不知小米今天有没有提到,
: 我们昨天讨论的结论中,
: 学生只需要少部分预算的决定权即可(10%即非常够了)
: 政策推行或是维持活动的基本所需资金权衡仍交由课外活动组决定
: 以确保该有的活动不会泡汤、上头希望要推行的政策也不会落空
: 但究竟在各项活动与基本的社团补助间何者比较重要、
: 应该予以多些补助(想像一个活动本来分到总经费的5%,增幅至8%也就很盛大了)
: 希望能由这个委员会来决定,如此应该能避免主任所述之政策推行的困难
: 亦可达到学生参与活动资源权衡之效果。
: 以上简短回应,待小米po昨天的会议记录。
目前其他学校曾经见过的形式是
学生会掌握一般性社团补助经费的审核
但尚未见过能够去决定部分 甚至是全部的专案经费
主要的原因前面我提过了
用在学生身上的钱 不全然是学生得以去监督的权益
有些属于行政裁量的范围 不是经常必然花在学生自己主办的活动身上的
如果要跳进来参与监督 成为负担责任的一份子
除非在学校内部法令上有规定
这制度设计与修法又是一个繁浩的工程
不是一两年能够达成的
而且这样也会变成另外一种极端
就是说事事都要向一个委员会请示
会减低行政效率
我想有机会比较快实践的方式 如同吴秀所说
我们可以拨定有几个空白专案(每个上限额度10万元)
算是一种高额的社团补助
也可以说是一种差异化的补助
让全校的学生都可以来提案 而且有申请的期限与规定
也有它特有的审查机制
审查委员的组成 可以有师生 学生自治团体 也有各类型社团代表
但是 这样的构想 如果没有法条的规定 其实也只是一种专案
而我们的专案 如果有新的构想
不管是准不准 或是额度多少 其实都需要在前一年提出
同时也需要学务长的同意
以及学务长觉不觉得这是当前比较重要要去做的事情
这是我初步的看法
作者: Hrothgar (小米....超小的....)   2010-01-28 00:50:00
感谢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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