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意见提供给大家参考

楼主: lennon (披头四)   2010-01-22 21:17:14
现在
课外组的经费大致分为三部分
一个是其他单位的补助经费(例如国际处与教育部服务课程专案计画)
一个是依学务长或是主任希望推行政策的专案经费
一个是一般社团的补助经费
今天冠纬来参加新生书院干部评选时
跟我初步提到 学生是否能参与决定课活组专案的经费核定
针对冠纬所描述的
我初步的了解
你们希望争取的
是一种有决定权(or投票权)的委员会式参与
而不只是一种即时咨询式的参与
理由是 这些都是用在学生身上的钱 应该要经过学生的审议
针对这样的构想
1.如果希望有委员制 必需有法令的依据 在立法确定之前
只能用尽量让你们参与的方式来参与决策
但是决定权仍在课外组这边
2.跟学生权益相关的钱 的确是用在学生身上
但是用在学生身上的钱 不必然是与学生权益相关
同理
专案的钱的确会用到学生身上
但这部分是政策推动导向下所要支出的经费 而不是经常固定要给学生社团的经费
如果这样行政导向的支出 也都要学生委员会来参与审核
那很多行政事务就无法有效率的推动了
而且推而广之 是不是学校的每个行政业务与学生有关的
都要设一个这样的委员会
那这样每个行政单位不就变成向许多林立的委员会负责
而不是向他的直属长官负责
3.如果希望制定一个学生如何参与课活组经费审定的制度(一般社团补助部分)
应该是进行全面性的公开讨论 找不同类型的社团社长
充分蒐集所有学生的意见
拟定后才进入程序申请修法
会比较完备
如果要来找我讨论 可以先打电话约一下 避免扑空
因为有时候我会不在
作者: Hrothgar (小米....超小的....)   2010-01-22 21:47:00
感谢主任分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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