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NTUSA 看板]
作者: ftmd () 看板: NTUSA
标题: [问题] 社团借用新生大楼场地
时间: Mon Oct 6 17:22:03 2008
终极目标:
改善社团在学校活动之自由度。
以不公平的资源、相对受限的制度套在社团的活动上,也算是一种限制吧。
观察到的现象及批判:
1.新生大楼的借用时间为19:30~21:30。
太短了。七点半才能进去,场布一下都几点了?这样不到两个小时的活动时间能干嘛?
2.不能使用投影机与萤幕。
那你放在那边,是只有“学校的课程”才能使用吗?难道社团不算是大学生必需的经验、
且是学校应该大力推动的项目吗?
我听过一个说法是:可能会被同学弄坏,这样教授要上课时会很不方便。而且要是同学弄
坏了,是否该由同学赔偿也是一个问题。
那为什么不是可能会被教授弄坏,使得下一个教授或社团不方便,所以应该要禁止教授使
用投影机与萤幕?是社团同学弄坏的机率或数量比较大吗?应该不可能吧。那是教授弄坏
可以(且不用赔钱),同学弄坏就不行囉(而且可能要赔钱)?明显视社团活动为较学校课程
次级的活动。
3.所以要使用投影机与萤幕的话,需要自备或是跟学校借。活大有三台投影机可借给包含
但不限于(我不知道这个范围)在新生大楼活动的社团,新生大楼有两台萤幕可借给在新生
大楼活动的社团(这好像是专门借给新生大楼的)。
自备....。学校提供可借数量明显不足。
主张:
1.开放时间提早到(最晚)18:30,并且只要教授或助教没有要继续使用教室(不管是正课还
是课余讨论),社团(最晚)17:30即可开始使用。
2.开放社团使用投影机与萤幕。
3.如果达不到第二点,那可借用数量..也不要那么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