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81年次
大学一年级读完后去重考
102年1月有用学测延征过一次
但是指考刚放榜,没上理想学校,要第二次重考
亦即103年1月要再用学测延征一次
以上问题打电话去新北市不同六个行政区兵役课问,
两个说我103年1月可以延征
两个说不知道
两个说我用过一次了 103年1月不能延 叫我去当兵
但是法规写的一清二楚
22岁(含)以前可以无限次用大专考试延征
(若是我误解了法规烦请指正)
若明年1月去办延征,公务员唬滥我不能延征(或是另有隐情?)
的话,我该怎么办?
有处理过类似情形的先进们 烦请告诉我你们当时是怎么处理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