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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narchist (ドン・キホーテちゃん) 看板: Catholic
标题: [分享] 必也正名乎 要宣圣 不要封圣
时间: Sat Aug 13 21:40:16 2016
必也正名乎
要宣圣 不要封圣
■文╱吴终源副主教(嘉义教区)
“教宗方济各将于2016年9月4日在梵蒂冈宣布加尔各答的真福德蕾莎姆姆为圣人。”上面
这段是我自己翻译天主教新闻服务社(Catholic News Service)于今年3月15日刊登的消
息,而台湾报纸都译成“教宗方济各宣布德蕾莎修女封圣”。这会是一个盛大的庆典,来
自世界各地的参礼朝圣团将云集罗马,据称陈建仁副总统也将访问教廷,并出席这庆典仪
式。但我们认为“封圣”是很不好的说法,应正名为“宣圣”。
这庆典仪式英文为canonization,根据《天主教英汉袖珍辞典》应译为“列入圣品或宣布
为圣,简称宣圣或列品:是教宗隆重声明某些足为教会楷模者已升天国,应接受教会的尊
敬、荣耀和赞誉。”台湾主教团曾于1984年成立“中华殉道真福宣圣委员会”,进行中华
殉道者的宣圣申请,直到2000年在单国玺枢机主教的全力推动下,才得以成功“宣圣”。
“封”字经查《辞源》《说文解字》《康熙字典》,综合如下:1指帝王分给诸侯的土地
,也指帝王把土地或爵位赐给臣子;2疆界,界域;3地域区划名;4冢,堆;5培土;6聚
土筑坟;7帝王筑坛祭天;8密闭,密合,拘限;9姓……。这些意义与教宗宣布某人为圣
人一点关系都没有,有的甚至是相反的意义。
再说,封建时代,封的对象通常是活着的人,对已死的人用的是“諡号”:古代君主、诸
侯、大臣、后妃等权贵死后,依其生平功过与品德修养,另起称号,以名寓评,是为諡号
。今日差可比拟的是对国家社会有贡献的人在死后,总统给予“褒扬令”以彰扬其生前的
成就与贡献。这与宣圣也有极大的差别。
此外,“封圣”最容易让人想的,应是“封神榜”或称“封神演义”,是明末的神怪小说
。这小说有很深的道教背景,因战争而死的人,不论好、坏、男、女都“封”关在“封神
台”等候,直到灭商之后,姜子牙受元始天尊之命“封神”:“循资品之高下,封尔等为
八部正神,分掌各司,按布周天,纠察人间善恶,检举三界功行。”还谕令“毋肆私妄,
自惹愆尤,以贻伊戚。”(《封神演义》99回)受封神者只依资品,不论德行,而且还有
可能会有私妄愆尤,实非圣者之属,若据此将“宣圣”称为“封圣”更不相宜。
最后,“圣人”是通称,不是“爵位”,就像我们可以“宣布”而不能“册封”某人是“
好人”;再说,教宗是宗教领袖,不是帝王,他可以“任命”主教,各部会首长,而不能
“册封”。“封”乃限制范围,“宣”则是公开广扬,那个字更合适,非常清楚,台湾天
主教会一直用的都是“宣圣”,请尊重教会正确用法。
(《天主教周报》第4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