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金庸版判决,抵触PTT基本使用者规定

楼主: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16-06-03 08:51:48
判决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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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KD8rEe (WriteService) [ptt.cc] Fw: [公告] 分身认定:#1F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WriteService/M.1464914485.A.3A8.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多重id判定为帐号部拥有权限
但因当事人已承认是分身ID
唯自白不能当事证。判定目前判决需中止,需释放水桶
送帐号部进行判定
才可以决定是否进水桶
※ 引述《markwu123 (单身旅记与日光倾城)》之铭言:
: 申诉不通过
: 此版规并未与使用者拥有五个帐号有抵触
: 帐号之post权限归各版版主订立
: 故分身版规与多处版面都有执行
: 站方亦未做出裁决违反站规
: 驳回申诉
: by markwu123
: ※ 引述《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之铭言:
: : 本人于金庸版
: : 文章代码(AID): #1NJ1b-27 (JinYong) [ptt.cc] [公告] qweewqq=zkow 分身帐号 │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464605054.A.087.html
: : 被处以永久水桶
: : 版主所据版规为
: : 违反金庸板板规
: : 6.4 本板板规乃针对使用人所订定,不欢迎多重帐号者(分身)使用本板。
: : 然根据PTT站方使用者规定
: : https://goo.gl/hXEpKO
: : 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拥有五个帐号
: : 在本人或qweewqq未违反金庸版规的情形下,版主不当以这种方式令任一帐号永久水桶
: : 此严重违反PTT站方赋予使用者的基本版规
: : 试问,若没有违反版规,使用者发文怎会特别注意是用哪个ID所发?
: : 又不慎用到另一个ID,个人也不易察觉,此版规过于严厉且不合情理
: : 且本人或qweewqq使用该版亦发文正常,未违反版规
: : 本人与版主之沟通已见于该判决文下推文,见上方该判决文章
: : 本人要求将本人放出水桶,并斟酌修改金庸版版规
: : 恳请公平处置,谢谢
作者: 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2016-06-03 09:58:00
等等,这有抵触该版主的判决用意他的用意是不妨碍本尊在该版的使用权利,才禁止分身的这样做等于严重影响本尊&分身在PTT的使用权利不知有没有放弃申诉这个选项我的申诉完全没有针对多重分身认定这点,而是针对版规疑虑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6-06-03 10:57:00
你的认知有误 如果只是板规疑虑那你不该来这里应该是跟板主私下沟通 毕竟版主拥有板规制定权至于是否与站规牴触 目前就我看来是没有你申诉的诉求是要板主解桶 板煮水桶的原因是把你和另一帐号认定为同一人 也就是简易认定依照板务站长公告 此类判定方式一旦被申诉 就必须送查多重帐号 至于查询结果出来前板主处分是否停止则由小组长决定
作者: 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2016-06-03 11:13:00
理论上本人是可以撤销上诉吧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6-06-03 12:10:00
理论上可以
楼主: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16-06-03 13:26:00
你要和MRZ提。不是和我提。因为你现在申诉我-.-你向MRZ提完撤销上诉。就变成我是受理单位。再向我撤
作者: 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2016-06-03 17:39:00
好的,谢谢
作者: F00L (愚者)   2016-06-04 12:46:00
感谢小组长,并抱歉添扰了… ^^
作者: 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2016-06-04 23:19:00
小组长您好,群组长那边已经撤销上诉我这里也想撤销上诉,麻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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