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是很想讨论这种谷歌就有的问题
这版多半也根本不在乎女性人权
但秉持着多说一点能让更多人理解议题
还是花时间打了这篇文。
Q:欧美先进国家都有开放代孕
台湾为什么不行?
请先讲清楚欧美哪一些国家,不要全包式模糊带过。
目前法国、德国、西班牙、奥地利、意大利、
挪威、芬兰、瑞士、冰岛、加拿大魁北克等等
都“反对一切形式的代孕。”
而英国、荷兰、比利时、葡萄牙、丹麦、加拿大等国允许的是
“公益性完全利他代孕”也就是不收钱的。
世界上有这么多先进国家还是反对代孕
所以,并没有先进国家都支持代孕的风气存在。
Q:为什么要妨碍孕母赚钱的自由?
孕母可以自愿,这完全可以尊重。
但法律不可以利用个体的自愿,而侵犯公共正义。
例如拐卖的越南新娘,说自己想留在买家,这不代表我们可以合理化人口贩运。
支持代孕者所谓“身体自主支配的自由”只体现在签约之前、签约的那一霎那。
并且鼓吹这种自由是正当的,但代孕签约后的行为却是高度的不自由状态,是不正常的人
体租借。
孕母是近乎24小时/365天的不间断供养胎儿,有些人好像没办法理解工作365天没日没夜
是什么状态。
从来没有一个工作是让劳工365天没得休假一直工作,如果有那就是奴隶制度、人口贩运
。
这样有明白代孕的荒谬性吗?
Q:所以孕母产业争议在哪?
孕母成为工具容器、胎儿是产品、孕母不是只有子宫在运作供给养分,而是全身上下的器
官都要为雇主服务。
再来胚胎着床大多不会一次成功、脱落就流产、流产就再来一次,孕母的产检必须一次次
进行审核,不合格也要引产,但有些不合格,却只是因为性别不是买家所需要的。
这些着床、引产都会造成伤害,甚至比怀孕还要伤害更大,更别提买家弃养的状况屡见不
鲜,更别提有些买家就是恋童癖。
这是不是又是一笔社会福利支出、以及不健全的环境养成,一定会有黑市人口贩运的风险
。
我必须说,人道问题自古难以法律处理,不是一纸合约就可以划清界线。
代孕者本身面对机构与买家的经济的不对等、知识的不对等,透过代理的机构商,也产生
资讯的不对等。
机构商会诚实告知代孕者的身体状况吗?
如果代孕者在高危险死亡的情况下,能确保一定会被医生所完整告知身体状况吗?
在合约的威逼之下,任何孕母都已经没有所谓的身体自由。只有机构医生、代理商才能决
定胎儿能不能引产,但不会是孕母自己。
这也是任何劳动都无法比拟的一种剥削行为,并不可称之为“职业”。
因此鼓吹代孕者拥有支配身体的自由,本身是不合理的。
Q:为什么不让想生的人利用?妳们这些人都没有同理心?
生育不是每个人该享有的权利,只有女性才有生育的机会,但不是必须的。
购买他人的子宫不是你的基本权利。
无法生育的女人我很遗憾,你或是老公基因的缺陷导致无法生育下一代,只能说老天并没
有希望你们拥有后代,但这不是理所当然租借他人器官的理由。
希望你们可以放过自己,也放过别人。
一个家庭完整的意义不是只有透过生育/拥有血脉的小孩才能完美。
是的。代孕是个极传统思想产物。认为一个人必须完成传宗接代才能完整,是过时的。
婚育脱钩一直以来是解放思想的主要目标,也就代表着女性不再依靠结婚才得以实现“生
育的权利”。
台湾近几年单身女性使用精子银行生育的意愿提升,这次一直在讨论的人工生殖法也是希
望能推动这个议题,让单身女性自己可以怀孕生子,让女同志伴侣可以生下自己的后代。
也就是我们不该以开放代孕视为少子化的唯一救赎,在这个职场上会被问是否要结婚生小
孩来决定是否聘雇的职场环境,才是我们应该要去解决少子化的根本。
Q:代孕会有什么样的问题?
代孕具有非常大的强迫、奴役、人口贩卖风险
而台湾至今仍是亚洲人口贩卖的高风险区域。
代孕因为其复杂性,只能由组织机构完成交易
而形成组织一但成为产业链,就要创造价值,让更多人成为孕母。
没有自愿的孕母也会创造出新的孕母。
本国没有,就去找国外的。
以性交易来说,各国允许单独个体交易,却反对妓院,因为妓院是个卖淫“组织”。
但德国却是少数支持妓院营运的国家,并且发放合法牌照。
他们社民党于2002年以性交易法“希望改善性工作者的福利”而推动
但时至今日社民党却极力反对妓院设立,为什么要反对当初的自己呢?
因为妓院的开放造成的黑暗面始料未及。
来自东欧、东南亚的人口贩运不断的涌向德国
目前德国的性产业链,非法移民占到了70%
而台湾性工作者现今过半的人数也都是来自非法劳工,成为治安上管控的一大问题
德国当初立法说要申请牌照,但多数的妓院都不愿申请牌照。
而经过20年的滋养,德国性产业链已经成为巨大、无法动摇的足以牵动政治的力量。
以此便可论证,“组织”所带来的影响绝对是高风险的,而代孕因其复杂性几乎不可能脱
离“组织”“机构”,无法由个体完成,故人口贩运的风险不可忽视。
代孕不可的理由其二:身体奴役、怀孕的高危险性
妈妈伟大不是没有原因的,每一次产检和怀胎十月都是一次赌命。
怀孕时期可能需要服用大量荷尔蒙药、每次产检都是一次的侵入型检查,并且器官受损机
率高。
以下是孕期的高风险问题“节录”
事实上孕期所有的风险是上千种并发症:
1.妊娠高血压可能导致器官受损及中风。
2. 子癫前症:引发器官损伤、癫痫与昏迷
3. 妊娠糖尿病:血糖过高,增加巨大儿风险,可能需剖腹产。
4. 前置胎盘:胎盘低位阻挡产道,可能引发大量出血。
5. 胎盘早期剥离:胎盘提前分离,造成严重出血和胎儿缺氧。
6. 羊水栓塞:羊水进入母体血液,导致母体急性衰竭。
8. 妊娠剧烈排斥:呕吐营养不良、与胎儿强烈互斥。
9. 宫外孕破裂:胚胎异位于输卵管,破裂时危及母体生命。
10. 产后出血:分娩后出血过多,可能导致休克甚至死亡。
人们至今对女性生产的理解,仍然非常有限,
过去的许多女性因为身体的征状不明显,而死于生产。
Q:台湾产妇不过10万分之20死掉,就要禁止代孕不合理吧?
若机构连会不会死亡都不能控制风险管理,那签订的合约或机构能在签约时保障孕母的权
益吗?
连工人的生命死一个都会感到惋惜
死掉20位产妇难道死不足惜吗?
一年20位,5年就是100位。
当你用“数量少”而忽视代孕所存在的死亡风险,从这点上来看支持代孕者已经全然将孕
母视为国家的商品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既然主张要规模化,就不能忽视“生产”在医疗上仍有不能跨越的门槛,而这门槛是横跨
百年的医疗鸿沟。
女性的身体在医学史中长期被忽视,直到近代才逐渐受到科学界的重视。
例如:心脏病研究主要基于男性患者,导致医生对女性心脏病症状的认识不足。
女性心脏病的症状往往更隐晦,且不典型(如肩膀痛、恶心、疲惫),因此被误诊或延误
诊断的情况更常见,使女性死于心脏病的机率高于男性。
就连月经的循环,也就这十几年来才开始有人研究,怀孕更是,产妇这么多人会死亡的原
因通常都是现代医学无法预料的“短发性死亡”,通常发现时已经来不及。
正因目前的医疗对女性身体的认知有限,许多仪器甚至只有男性的科学验证。
这种忽视不仅导致对女性健康的误解,还让女性在许多医疗资讯不对等情况下面临更高的
风险。
你猜,孕母身体如果真的出事了,机构会诚实告诉孕母,并终止合约拿掉胎儿吗?
因此提倡代理孕母,是罔顾很多道德人权层面的剥削。
其实还有很多关于代孕的问题,但我先写这些。
Q:为什么妓女可以被允许,孕母不行?
不都是租借身体?
这有五个论点可以区别他们本质上的不同
1.性交易不分性别,但代孕只能是女生
2.性交易的阶级差异没有那么大
底层与底层的性交易是常有的事,社会新闻曝露在乡下性交易往往几百元就能换来。
但代孕的交易,每一笔都是所费不赀,并且属于中上阶层的奢侈消费。
你几乎不可能找到中上阶层的人进行代孕行为
因此这是经济与性别的双层剥削
3.性交易者可以随时终止交易,时长也短
而代孕必定是24小时/355天全天候提供人身租借,并且不只使用一个器官,是全身必须为
胎儿工作,必然是自由被高度缩限的奴隶状态
4.性交易可以由个体完成,代孕无法
代孕是复杂性很高的事情
只能由组织完成
5.性交易不能被禁绝,但代孕可以
性交易是来自人类自古以来的身体需求
法律甚至规定夫妻之间有性交流是基本权益
而性行为本身毫无技术门槛,但代孕非常复杂,且不能由个体完成。
而代孕不是,买其他女性的子宫并不是人类基本需求,也不是基本人权。
而是中上层社会想要谋求的特权和霸权。
是什么样的国家,会从经济弱势者上寻求利益,这我真的无法理解。
如果代孕可以过,其实我们也不用发放各种社会福利,毕竟在这国家,就是富者全拿。
穷人一生下来就是为富人所用,成为人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