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搞清楚
国会的成员是民众选出来的
所以如果立法院找你出来问你晚上十点在哪里
这个的背后代表的含意是
两千三百万台湾民众对你昨天晚上十点在哪里
很有兴趣
所以为了两千三百万台湾民众的福祉
你应该要诚实陈述你昨天晚上在干嘛
这个跟警察机关或是司法机关不太一样
警察或是司法机关
并不是透过民选出来的
所以警察或是检调只能说他们是为了两千三百万人的福祉
但是不能说他们就是两千三百万人的代表
但立法院就是两千三百万人的代表
你当然可以质疑为啥台湾两千三百万人
会对你晚上十点在干嘛有兴趣
但这是选民的偏好问题
不是法律本身到底是否具备正当性的问题
其次 往另外一个角度来说
国会既然代表了两千三百万的民意
那么你让国会无法运转本身也有问题
如果你晚上十点在哪里是很重要的讯息
两千三百万人不知道这件事情
国家就会瘫痪 中华民国就会灭亡
那么你拒绝透露这个讯息就会影响国家的运作
当然...国外的月亮没有比较圆
但是藐视国会也不是台湾独有的
美国这个算是某种程度的民主国家
这种立法跟行政权PK的问题一直都存在
很多行政机关以为了维持独立性为由拒绝作证
早在1857年(太平天国的时代)
就通过了藐视国会罪 (Contempt of Congress)
https://tinyurl.com/2xj82vxc
至于这个是不是KMT的阴毛...
坦白说几个月前国会最大党还是DPP
KMT选举的这种能力要一直是最大党也不太可能
但法律通过了就会一直在那边
从过去的经验来看
要玩法律游戏DPP比KMT强不少
你KMT通过的法案
DPP拿来天天搞人告人 绝对不会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这条法案到最后会让哪个政党倒楣还真的很难说
但这个法案本身立意未必不好
只是最后会有怎样的成效
真的就是看选民的素质
如果台湾两千三百万人真的对你晚上十点在哪里有兴趣
问题要不然就是你的行踪真的很重要
要不然就是两千三百万人的智商堪忧
碰到这种状况
身为台湾人...你不也只能认了吗@@
※ 引述《linoftear (长平)》之铭言:
: 大家晚安,我是还在国外跟论文挣扎的人。
: 这两天社群上出现蛮多对最近立法院职权跟藐视国会修法的讨论,让我也去找了增修草案看一下,越看越觉得蛮可怕的,因为人在国外,也不知道这件事在台湾有没有被民众好好重视,但是其实每个人都有可能被定罪?
: 看起来最有可能过的是国民党的版本,毕竟是国会多数,如果过了之后,官员、平民包含公司行号、政府机关全部都有被调查跟质询的义务,而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如果拒绝可以被连续罚款一万到三十万。(草案47、48条)
: 48条还规定有藐视国会之虞经由立法院决议,会移送检查机关,我的疑惑是立法院决议的意思不就是投票?
: 也就是说随便一个人可能被找来质询调查,然后委员觉得你藐视国会,投票说你有罪,你就要被移送检调......?
: 然后刑法修正草案说,藐视国会平民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官员一年。但是现在修法没有限定被调查的内容,所以如果立委问昨天十点你在哪里,如果不小心记错了,也是虚伪陈述、藐视国会...重点是这个涉及全台湾人包含个人、公司、政府机关....?
: 我觉得这个修法暧昧不明的很可怕,人力、心力可以的话,希望大家可以多关心。
: 趁论文休息时间,上来发发心情文,也希望在台湾的大家都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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