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zboy (tzboy)
2024-01-10 08:32:39出自 拱衡堂 因果轮回业报
观音菩萨 降
第六章 杀业牵缠—皮肤病
诗曰:皮肤病扰是何因。杀业牵缠害此身。
俗虑未清灵又显。当然束缚志难伸。
目下际值末法时期,因果清算,因此许多医家视为小病,却久治不效,乃致产生医病之对
立。因为医家诊治无误,投药正确;但是病者却仍然受病苦,故对医家失去信心,进而怨
怼,但医家却莫名。所以今时许多行者之医家,已知此理,投药无效,则劝病者求救于济
世道场。今日许多道场以解因果为号召,乃有其根据所在。
然则末法清算,加上文明提升,因果历经轮回缘机成熟而显现之际,当然亦会缘其创损之
处而加以侵害。正如人不受铁器所伤,即不会受破伤风菌所害。故人之自我防护,胜于解
济其侵害。当世之间,有许多身受皮肤病变所困扰之病者;往昔医家对皮肤病多以癣、疔
、疮等视之,多投以解毒去火消炎之方,虽非百发百中,却轻易可愈。
但众生同系生命之灵,却弱肉强食,造深杀业,有者以贪口腹之欲作珍巧口味而食;有者
以医病合方作膳;更有图其毛皮而滥杀。诸此种种,未体 上天好生之德,造深杀业,受
害之灵岂有不恨不怨?因此积深此怨恨之冤灵,虽非可以单独形成一个灵体来讨报,但所
汇聚之能量,却足以将一位活人之灵与身侵蚀成病夫。
古医家早有明载病例:好杀飞鸟、身长恶疮;好食鱼族、必有鳞癣。故众生在受皮肤病苦
之际,当宜诚忏戒杀、放生。杀业之造有广泛之业因,有者会形成冤亲灵障,此乃受害者
灵性高于其他动物,但若一般动物虽无法形成单一讨报体,但会汇聚许多怨灵,即形成杀
业业障。
今日先述皮肤病业,下期仍是杀业为主因,但却形成另一报业现象─乃夜不安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