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好奇,很多人都不知道婚姻有不少特权吗?不然你以为同性婚姻争取的是什么…
除非你们一起住的够久并对外都宣称是夫妻(但没去登记)才有办法被认定为事实夫妻,否则就只是一般情侣,那权利差距可大了。
1. 夫妻一方可向他方请求给付家庭生活费用,情侣的话纯凭个人意愿,今天你们心情不好吵架他完全可以不鸟你喔。
2. 财产:夫妻分为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结婚半年内双方父母赠与子女财产可额外适用100万元的婚嫁赠与免税额。
没结婚他要怎么处理他台北的房子完全与妳无关。
3.不幸离婚了,比较双方婚后财产之差额,为平均分配,婚后财产较少的一方,可向他方请求给付双方婚后财产差额的一半。
也可向对方要赡养费,情侣的话,通通没唷!
最后,不管你是事实夫妻还是情侣,通通没有继承权,缴了大半辈子的房贷,最后房子不是你的(没登记应该也很难说服他把房子转赠给你吧ㄎㄎ)
更不要说碰到意外时开刀手术那类的,不是夫妻法律上就是认定你们是陌生人,权利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