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 我是法盲
法学本身就很诡异的学科
一般靠写作文打嘴砲进行研究的都是文学、艺术、哲学这种没有标准答案也不需要标准答案
的领域
其他对于现实、规范的研究都是以科学方法为标竿
自然科学、工程就不用说了 实验结果说话 再不然就是数学证明
经济财金等领域虽然没法有完美的实验 但也尽量用统计方法去往实验逼近
然后用来规范所有人的法律居然是靠写作文、引经据典来进行研究、发展
应用统计方法的法学存在 但只是小众
法盲如我认为法律应该是契约 而不是正义 更不是法律人的正义
法官顶多用专业来判断该适用什么法律(甚至未来用ai判断)
同条法律中量刑的程度应该提供过去判例后由陪审团决定 而不是法官心证
有个世界 是靠音乐研究者读了各种乐理、引用各种乐派思路 做出来的曲子 规定这才叫做好
听 听流行乐的都是乐盲
乐盲如我是觉得很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