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壮男美声佯装19岁女大生 关灯与20岁男性交挨告性侵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体型壮硕的桃园市林姓男子被控1人分饰男、女两角,先假冒19
岁女大生并装出甜美声音,透过交友网站陆续结识2名男子,将他们诱骗到住处,再以正妹
胞兄身分接待,在关灯情况下,林男再以女大生身分现身与2男共发生13次性关系,一审以
林男涉性侵A男、另性侵B男12次,共判刑4年6月,林男和检方均不服上诉,高等法院审理却
认定B男知悉林男是男子,属合意性交改判无罪,林男仅涉性侵A男,今改判林男3年6月徒刑
,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控,40多岁的林姓男子于2019年在网络上张贴年轻女子照片,设定性别为女性,
自称为“语婕”、“林语婕” 的19岁女大生,白天在国立大学就学,晚上在贸易公司担任
会计实习生,透过交友网站、即时通讯软件认识多名男子,其中,20岁的A男、24岁的B男误
信林男为女大生,有意发展为男女朋友和发生性关系。
2020年2月,林男邀约A男到他位于桃园芦竹区 住处,先以“林语婕”的哥哥身份出面接待
,并在饮料中掺入安睡药给A男喝下,林男佯称为避免家人知悉而要求A男关灯等待 ,再冒
充“林语婕”进入房间内,致A男误认林男是女子,发生性行为进行肛交。2020年3月至5月
,林男如法砲制,在其住处和另名B男共发生12次性交,检方依“以药剂强制性交罪”起诉
林男。
桃园地院审理后认定,林男犯行包含涉对A男强性交、对B男则触犯12个强制性交罪,共犯下
13罪,每罪各处3年6月,合并定应执行刑4年6月。林男否认犯罪,检察官认定林男触犯“以
药剂强制性交罪”的重罪,均上诉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审理后,依据林男和A男在交友网站、手机等对话纪录相关证据,认定林男违反A男
意愿,对他犯下强制性交罪,且始终否认犯罪,无悔意,今判林男3年6月徒刑。
至于林男被控12度性侵B男部份,高院依B男证述,认定B男案发时知悉林男为男子身份,应
属合意性交,一审判林男涉性侵B男,触犯12个强制性交罪,尚有违误,故将此部分撤销改
判为无罪。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99208
这是合意性交
双手都有爽到
所以无罪是对的
我敢肯定
林雨婕绝对是美女
不然也不会12次